港岛顶级权贵盛家长子盛聿怀从内地孤儿院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弟弟,顺便又带回了一个14岁女孩。
对外称是管家之女。
女孩沉默干瘦如野草一般。
但很多人都知道弟弟和女孩关系十分要好,几乎形影不离。
就连盛聿怀也这么认为,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直到女孩十八岁生日那天,闯入他的房间里,黑漆漆沉闷酒精充斥的夜晚,她咬破了他的脖颈,留下两个小血洞。
一夜之后又从盛家离开。
他就知道,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
鱼青影初见盛聿怀,下雪的冬天,四处白茫茫一片,而他站在那里冷漠寻常,像是清贵高高在上的神明。
她跌倒在地上仰头看入了迷。
她从来不敢往上想,可在十八岁生日那天,体内血液激活,让她成了一个控制不住吸血的怪物。
而她只对他的血感兴趣。
不吸血就会能量消耗殆尽,从频繁晕倒直到死亡。
而挥汗在绿茵场的天才少女,不甘心退场。
她决定找他负责。
——
年龄差7岁。
[运动系天才少女半吸血鬼血统,港区顶级财阀冷漠禁欲系大佬]
冰棒夏天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港岛野蔷薇》、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冰棒夏天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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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言连载
刚高考完因为救了一只猫而成了植物人的苏语禾在躺了一年后穿越了,穿越成了六十年代因为听到高考停了的消息而一脚踩空落水而亡的南山村苏禾。 骤然穿到六十年代农村,没手机没电没网,连上厕所都没纸,苏禾很不适应,但还要面临找工作的压力…… 哎,她还是个孩子啊,还有她刚考上的大学啊,没啦!!! ……认清事实后,苏禾开始了在六十年代的求生生涯,并且一不小心,竟然端上了铁饭碗,还把整个老苏家都带起来了! 不止活成了人人羡慕的样子,还有了幸福的家庭,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在六七十年代,活出了她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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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姐算计了个有钱有颜,家势背景超强的军官,想跟人生米煮成熟饭,用身体拿捏对方。 顾小溪再次重生,果断叫住了这个闯进自己浴室,中了药的俊美男人… 捡漏闪婚军中最有前途的“陆阎王”,打包行礼去随军。 可她万万没想到,一对祖传的神秘玉佩,却让她悄眯眯成了全能大佬! …… 陆家三弟初以为,大哥只是觉得年纪到了,随便找了个女人结婚? 后来他却说,大嫂是一个让人觉得“美好”的女子,又美又好,跟他家大哥在一起就是岁月静好。 陆家二弟以为,大哥结婚了,妻子就会收心跟自己好好过日子? 后来他发现大嫂过于完美,拔高了父母长辈对儿媳的期待不说,更是衬得他媳妇疯癫丑陋和不堪。 发小觉得陆建森的小媳妇娇滴滴的,是那种一大声点就会哭的女孩? 可后来他发现貌美只是她的表象,真实的她方方面面全能,强得不要不要的! “白月光”以为,陆建森一直不娶,是因为在等着她? 可那个高冷禁欲的男人却严肃地警告她:“不娶,只是因为在等我媳妇儿!再搞事,十倍奉还。” 后来,世人都知道,冷漠俊美,不近女色的硬汉陆阎王,其实对自己媳妇儿有着一颗最最柔软的心,日日放在手心娇宠。 陆建森说:我媳妇儿就是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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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雪在末世的时候被最好的朋友背叛,被推到丧尸王所在的地方,反手拉着最好的朋友一起。 既然你都想要我的命了,那我们就一起死吧! 黄泉路上也有个伴。 没想到还有重新活过来的一天, 看着醒过来的地方,睡的是雕花大床,绸缎的被子,蚕丝的睡衣, 屋顶上挂着精致的吊灯,这地板上还垫了毛茸茸的地毯。 心里还挺满意的,毕竟一看就知道这条件很好, 等到接收到脑海当中的信息以后, 第一个想法是,其实投胎过苦一点的生活也可以,没必要过的这么精致 第二个想法是,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好在有空间,有异能,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过的太差。 等到带着大批的物资来到下乡的地方以后, 看着和末世好朋友长的一模一样的知青, 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最新:第441章 做一回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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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更,谢谢喜欢支持,不喜欢略过就好。 Ps:有必要给还没看书的朋友避雷。 ①女主因意外亲过男二一口,很多人接受不了(如果还没看的,不能接受的不建议看) ——随便写随便看—— 系统基本是摆设,偶尔才出现。 虞苏一米七的身高冷着脸站在他们面前。 三小只排排站,抬头用三双萌萌的卡姿兰大眼睛眼含泪光的看着虞苏,企图能得到妈妈的暖心安慰。 看着妈妈不为所动,不由得转头看向旁边轻声呼吸的爸爸,让爸爸劝劝妈妈不要生气了。 三小只:(尔康手)爸爸~ 祁夜:不要看我,我不敢。 虞苏:站好了,晚饭没好之前不能动! 三小只噘着嘴齐齐回头默默的背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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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秋是个社恐,梦想就是不用出门,不用工作,不用跟陌生人交流,当一只快乐的咸鱼,可以快乐的窝在家里。 生活不易,咸鱼叹气,林秋被迫支棱。 2、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林秋的心声,终于,在他二十四岁那年,他被自家上司关起来了。 上司还是个大帅比,身高187,有六块腹肌,宽肩窄腰。 这样的人,他做梦都不敢玷污。 3、 被关起来的日子很舒服,林秋可以整天窝在家里,工资照样发,就是偶尔会很辛苦。 没关系,他能忍受,就当是梦想实现的代价了。 可是这人总觉得他想辞职逃跑,动不动就掐着腰强吻他还说什么你不许跑。 开什么玩笑,他好不容易熟悉了公司的人,他一点都不想再去熟悉新的人。 而且,他其实一开始就有点喜欢他(指指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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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世界都有这样一个男人,风光霁月,谦恭仁厚,卓尔不凡的天之骄子,最终却声名狼藉,受尽唾弃而死。 顾斯年猝死之后才知道,原来他就是这种人,专门为了草根男主逆袭而存在的对照组,用来衬托男主的光鲜亮丽。 可是凭什么…… 于是顾斯年走上了反抗之路,成为了男主的表哥,男主的师兄,男主的学长… 炮灰走出剧本,活出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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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系统+空间+种田+女主略微逗比有仇必报人间清醒小可爱一枚(戏精学院毕业)+忠犬腹黑男主 出门吃饭的功夫,人没了,再一睁眼时,宁汐月已经穿到七十年代,还是一本锦鲤团宠年代文里给女主送装备的恋爱脑小炮灰。 宁汐月表示:达咩,拒绝恋爱脑。 手撕渣男贱女 拿了她的给她还回来,吃了她的给她吐出来。 疑似未来金手指的东西被送出去了?抢回来。 金手指她用不了?一砖头拍碎也不便宜别人。 害了原主的渣男一脚踢到大西北,与渣男合谋让原主丧命疑似女主的小白花堂姐等着承受她的怒火吧 ...... 后来,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金手指,万物皆可签过来的签到系统。 带着签到系统美滋滋的下乡当知青支援农村建设。 下乡后才发现她穿越的文没那么简单。 害人精堂姐不是真正的女主?女主另有她人? 宁汐月表示管她女主是谁,小白花堂姐都跑不掉被她毒打折磨。 至于真女主,她吃瓜看戏搞事业不香吗 注:男主打酱油,戏份不多
最新:第530章 大结局(完)
现言完结
入期六,4月28日入V,谢谢美妞们支持! 孟红梅经历过和平年代,也经历过杀伐暴虐的末世,转世轮回于不同时空的六七十年代。 读者群54151433,问题传山或者是文名,欢迎美妞们进窝。 预收文:《带着红包群重生的贾赦》 推荐山山的文; 连载文:《【快穿】我的开挂人生》 预收文:《重生贾赦有红包群》 预收文:《快穿之悲催女配逆袭记》 完结文:《六零年代离奇生活》 推荐基友的文: 《求别这么黏我[娱乐圈]》天日地最佳歌手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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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舸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一本七零年代文。 文里她是家中长女,干着最多的活儿,吃着最多的苦,挨着最多的骂。 末了,还要被二妹算计代替下乡。 被父母卖给傻子,帮大哥换彩礼。 得知剧情后,苏舸抢先给二妹报名去下乡,指名去最偏远的海岛,最好一辈子回不来。 又赶在大哥带对象回家前,托媒人给自己找个可心的老公,逃避被卖的命运。 结果惨被黑心媒人骗。 这老公哪哪儿都好,只是身体不怎么好,病怏怏的,还不太行。 苏舸心一横,不管了,总比嫁给傻子强。 盛启晖上辈子一生都病怏怏,一身抱负无处施展,遭受无尽白眼和冷遇。 死后重生,盛启晖发现自己回到27岁这一年。 身体依旧病怏怏,脑袋里却多出个‘电量条’。 电量条5%,只能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动不动就‘断电’。 盛启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哪想到突然遇到了小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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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作者打错名了,改不了 应该是 李茵音以为自己穿成了小卖部老板的女儿,结果并不是,而是王氏千金的大小姐 可是那个家已经有一个假千金,与她的父母和哥哥朝夕相处 她不想争,只想躺平,结果却被绑定了系统 但是她并不清楚,她那巴巴一张嘴把假千金怼得无所遁形,亲生父母和哥哥竟然提前醒悟 等一切尘埃落定,她成了插翅难飞的那个女孩 热爱狗血剧千金X正常总裁 看有些读者反馈讨厌系统,不过系统算是设定的一部分,是剧情的关键,后续会写 排雷:系统初始阶段有强制性(弱弱补充:但后续女主会反抗,也不会辛苦做任务的) 不喜欢可退出,差评,就是别引战 (封面作者自己画的,丑就丑吧,至少不侵权)
最新:第299章 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