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月结婚20多年,老公王朝阳平时赚的钱被亲朋好友花掉不少就算了,最后还会背着她把30万积蓄都拿给侄儿买房,对三个女儿却不管不顾,她被当场气晕死过去。
重生回到2000年,她26岁,怀中女儿两个多月,大女儿六岁,二女儿4岁。她再也不是那逆来顺受的小媳妇!
上辈子在大家庭受的委屈,再也不受了!
上辈子愧对三个女儿的,一定要弥补!
上辈子得不到的爱情和亲情,她都不再在乎,老公的包子做得好就让他卖力给自己打工,如果他不愿意做了,那就把他分岀去!
且看她如何把卖包子的小营生也可以做成大生意,买铺子,买房子,办公司,三个女儿一个比一个优秀!老公也越来越听话!
酸粒子是一名出色的小说作者,他的作品包括:《重回2000,窝囊贤妻不当了》、等,本本精品,字字珠玑,作者酸粒子创作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情节与文笔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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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言完结
(重生1v1 「虐文」?强取豪夺 横刀夺爱 追妻火葬场 狼子野心继承人X蛮横作精人间富贵花) 姜家大概是坏事做尽,遭到了报应,所以才让姜家的人大多数活不过三十五岁。 姜婳心脏先天性衰竭,等病危诊断通知书到手,才知道自己也真快死了。 而跟她结婚八年的丈夫,利用权力,霸占了个女人,一直背着她在外偷偷养了那个女人五年。 给她住十几层的豪华庄园别墅,前后十几个佣人照顾,里里外外更有无数保镖守着,生怕她被谁欺负。 好像…恨不得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全都给她,视她如珍宝。 在生命最后垂危最后一刻,裴湛给她丢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甩门而去。 最终姜婳却因为拿不出医疗费而死在了医院里,死的时候,也就只有三十三岁。 重生后,姜婳觉得没劲透了,准备放手时却看到。 男人红着眼,捐了亿万资产,跪在佛像前,只为求她“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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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空间+穿越+家长里短+荒年」 贫穷大学生许家乐死了 死因:被流星砸死的 死后她穿越到1961年,一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小姑娘身上。 上面有四个继姐,唯一的一个双胞胎哥哥出生后没多久就被爷奶弄丢了。 爷奶偏心个叔伯,处处压榨原主一家 原主和原主妈稍微反抗就会被叫做搅家精 甚至要把大姐送出去给大伯家儿子换亲 许家乐来了之后,意外获得了空间 凭借着空间,许家乐撺掇爹娘分了家 分分家之后 大姐找到了对象 二姐进了部队 三姐考上了大学 四姐也收获了爱情和自己喜欢的事业 亲妈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就连从小被卖掉的哥哥都找到了 至于许家乐自己,原本只想做点小生意美美躺平,却没想到生意越做越大。 眼看自己守着的小姑娘越来越耀眼,某人终于忍不住了:”媳妇,你别看钱了,看看我。“ 许家乐:”你哪有钱好看?“ 外面那些嘲笑原主一家的人眼看着许家一家的日子越过越好,都不淡定了…… 有男主,出场晚,很晚 女主的哥哥也会找回来 日常温馨大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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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现任掌权人江靳年是出了名的克己复礼,性情冷淡。 哪怕江、沈两家早就定有婚约,也没人将他与沈南枝联系在一起。 那些年中,沈南枝也这么认为。 江靳年常年在国外,性子冷,一年到头不见回来,两人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 哪怕见了面,沈南枝也向来对他避而远之。 她从没有想过,两家的婚约会阴差阳错落在她和江靳年身上。 更没有想过,在领证后的每一个黄昏深夜,他会带着她做尽夫妻之事。 — 圈子里刚传出江靳年和沈南枝领证的消息时,众人震惊之余,全是意外。 所有人都说,江靳年是因为责任才应了两家的联姻。 直到有一天,有人无意间在婚房外撞见他们的相处—— 旋转楼梯口,沈南枝一身真丝睡裙,吹弹可破的肌肤上满是暧昧痕迹,拧着眉头控诉地骂他衣冠禽兽。 江靳年搂着人好脾气地哄,“是我的错,但是——” 他微眯眼,捏怀里人精致的下颌: “谁让有人昨晚非嚷着闹离婚,嗯?”
最新:第231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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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软软睡了一觉穿越了,穿到了七零年,还是洞房花烛夜当晚。 一睁眼就是宽肩窄腰,八块腹肌,这谁看了不迷糊? 傅闻璟眉若远峰眸似星辰,鼻梁高嘴唇薄下颌线棱角分明,穿军装的时候,扣子一定会扣到最上面那颗,妥妥的禁欲系男神。 人人都说傅闻璟身患隐疾,不懂风情,还不会疼老婆,嫁给他铁定要守活寡。 可苏软软发现,傅闻璟和别人说的根本不一样。 “软软,你坐那儿等着,还有一个菜咱们就开饭。” “软软,你想穿布拉吉还是列宁装?” “软软,你想吃红糖鸡蛋还是喝老母鸡汤?” “软软,咱们去海边看了日出看日落,要不干脆晚上搭帐篷看星星。” 听着男人用最清冷的嗓音说着最温情的话,苏软软只想问一句,别宠了,再宠她要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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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刚出,会涨嗒!请放心食用 (1V1+养成系+带球跑+雄竞修罗场+追妻火葬场) 温荣早知道,祁景昼不可能娶她。 生日这天,她选择主动离开,理由是,‘家里催得紧,我得回去结婚了’ 摇曳的烛光在男人深邃眼眸间隐晦跳跃,温荣一眨不眨,只见他薄唇轻扯,清沉嗓音无波无澜: “生日快乐,自己填个数。” 温荣晦涩一笑,生日愿望终究是落空,他半点不舍都吝啬。 她收拾行李离开,走的头也不回。 春光大梦一场,梦醒了,人还是得面对现实。 —— 陪伴五年,温荣离开的第三天,祁景昼眉心紧皱心情浮躁。 温荣离开的半个月,祁景昼因睡眠不好而神经衰弱,暗戳戳跑去见她。 温荣离开的第三十天,朋友圈官宣牵手照片,整个政务部大楼的天阴了。 温荣收到祁景昼的第一条问候—— 她心跳骤乱,故意什么?什么故意? * 祁景昼知道温荣离不开他,暂时离开只是闹脾气。 直到发现她是真结婚,他的天塌了! 连夜坐飞机,飙车赶到婚宴现场,他双目猩红一把将话筒摔个稀巴烂 “我不同意!你要上天?!” ...... 后来,祁景昼只能红着眼,任由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还敢怒不敢言。
最新:第263章 大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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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双c,阅读前请试读以下简介!!!!不喜勿进!!!!恶意评分会降低幸运值哦!!) 「矜贵傲慢、严肃沉稳、天龙人总裁」周从谨vs「清冷倔强、看透世事、普通阶级书香美人」沈宜 沈宜从来都十分清楚,如周从谨这种人,是普通阶级无法奢望的存在。 多少下位者试图向上攀升,又有多少上位者愿意屈高就下? 长久的俯视终究会滋生傲慢,天生的上位从来罔顾脚下众生。 她原以为周从谨是特别的。他矜贵有教养,疏离却谦和...... 沈宜以为,即使两人之间算不上情侣,也能称作一声朋友。 可当她带着生命仅存三个月的父亲和他相见,包厢外,只听得他对周围朋友冷淡沉声:“陶辛辛能找廉价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找廉价的女人?” 父亲直到临终前,依旧颓丧与费解,为何自己视作骄傲的女儿,在周从谨嘴里却成了“廉价女”? 沈宜觉得,周从谨和其他上层阶级终究还是一类人。只是他比他们会藏,他的傲慢渗在骨子里,却用教养伪装起来。他比他们会装,比他们......虚伪! (注:男主周从谨,不会换男主。周从谨骨子里的优越感、傲慢是本书批判的核心点,如换男主,那么一切批判将毫无意义。介意者误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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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晓晓一穿书,就面临着下乡危机,做为家里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妹妹要下乡,母亲却把她的工作转给了妹妹。 一来就是天崩开局,为了不下乡,她必须得在七天内把自己给嫁了。 相了几个普信男,傅晓晓宁愿下乡,遇到隔壁也在相亲,条件随开这么好? 彩礼三百?三转一响?只要带带娃,还能分房睡? 这么好的条件,她们不要,她要。 天天跟他的两娃斗智斗勇,生活多姿多彩,月月能有工资拿,老板天天不在家,简直不要太美。 只不过这大佬不是不能生吗?干什么天天光着身子在她面前晃? 她可是有职业操守的人,绝对不会为美色破坏自己的原则。 呵,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剑的速度。 陆风咬牙看着对自己百般勾引都无动于衷的傅晓晓,气得将她困在怀里。 “老板,好话好说,我知道一个月四十有点多,不行少……五块?” 被困在老板的怀里,傅晓晓以为老板不满她工资拿太高,讨价还价。 “我把自己免费送你。”陆风咬牙切齿,这女人没有心。 “……能不能不要?”傅晓晓看着近在咫尺的‘搓衣板’,咽了咽口水。 “这么大的便宜,你确定不要?”陆风眯起眼,诱惑道。 “要。”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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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不高的安絮被莫名其妙拉进了逃生副本中。 起因是他闲着没事吃了个烤红薯,结果倒霉被活活噎死。 再次醒来就已经被丢到了可怕的副本世界里。 只有走完全部剧情才能重新复活。 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完成任务,时不时遭到坏男人的惦记。 安絮想要逃跑,却无处可逃…… 副本一,孤岛监狱。 根本不会一点医学常识的安絮,却要在冷漠典狱长的眼皮底下伪装成医生。 绝对不能被人看出来,否则会有很可怕的后果。 而他接手的第一个病人就是让人头疼的狱霸囚犯,可怕极了。 副本二,向阳村的漂亮小村长 安絮的身份和其他玩家截然不同,作为村长的他不仅要处理村民之间的纠纷还得带领村民们在两个月内发家致富。 于是小村长开启了迷糊又艰难的主线任务历程。 别的玩家眼中:落后又可怕的老山村,莫名其妙失踪的村民,一切都透露着诡异。 安絮眼中:大型3D沉浸式经营模拟游戏,吃饭睡觉写本本。 副本三,末世废土世界,动植物变异,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都会出现在安絮面前,他很害怕,可自己 安絮:反应迟缓,是那种不聪明的漂亮小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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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穿书了。 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了美强惨反派的小姨。 ‘美强’是反派天生具有的,‘惨’则是她加害的。 原主让他吃不饱穿不暖,非打既骂,还将他们赶出家门,害死了他亲生妹妹,反派日渐偏执,长大后成功变成冷血无情的资本家,对原主展开疯狂报复,直接把她送入监狱。 穿来的陈清原本想着穿的早,还能苟活。 可一算家里的钱,负数! 陈清两眼一黑! 完了,地狱开局。 * 陈清被迫一边上班,一边暗地里搞副业,甚至还带上了她的反派外甥,让资本大佬多出点主意。 正当她职位节节升,副业钱多多时,家里多了个人。 咦,厂里那朵高岭之花怎么来她家住了? 贺远:“你结婚证上的男人,两个崽子的小叔,我住的名正言顺。”
最新:第六百七十五章 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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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前,时星和祁宸衍是公认的死对头,她讨厌祁宸衍,讨厌到了骨子里。 直到一场大火,她被毁去容貌和声音,所有人都厌弃她恶心她,他却抱着她,说“星星别怕,有我在。” 时星才知道,她最讨厌的人是这世间最爱她的人。 临死那刻,他紧紧拥抱她,冰凉的唇贴在她耳边,嘶哑祈求:“星星,爱我好不好?” 时星撕心裂肺的说爱,可她的话,他再也听不到。 重生那天,正好是在颁奖典礼的红毯上。 男人容颜绝世,矜贵淡漠的靠在车前。 一眼望去,时星的世界便只剩下他,她不顾一切,越过红毯朝他奔去,吻上他唇。 把那句他没听到的“我爱你”,重新说给他听。 ~ 我的星星,光芒万丈也好,黯淡染尘也好,我也要将你嵌入血肉,生死不休! 因为,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美的那颗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