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路,这是一条隐藏在闹市区中的小路,两侧是摩天大厦高耸的灰墙。
阳光完全被高楼大厦遮挡,这条细长的街道上透着一丝凉意。
在道路的尽头矗立着一座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的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这里曾是名流攒聚的地方,60年前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豪车和摩登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挎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念诵贵客的名字。
可惜如今它已经没落,年轻人约会更爱去电影院或者购物中心,歌剧院已经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
但今天它又重新醒来,迷离浮华的暖光洒在大门那金花绽放的红地毯上,一辆辆豪华轿车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
身穿黑色燕尾服或者小夜礼服的男人们迈步下车,头发抹着厚厚发亮的头油,嘴角的笑意带着高昂与自傲。
男人们下车后微微整理了一下身上本就一丝不苟的正装,转身搭住了从车里伸出戴着白色丝绒手套的纤手,轻盈地将裹着貂皮蒙着面纱的摩登女郎拉出,高跟鞋落到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男男女女挽手走向歌剧院的身影,组成了1950年流金时代的芝加哥。
不过很快,又有一批华贵的轿车前来,但从车上下来的人们却让这场歌剧平添了几分小小的骚乱。
从车上下来的人们无不都是金发碧眼的年轻俊男靓女,西装革履的完美身形里流露出来的是更为悠久的奢雅气质。
那些仿佛重回流金时代雍容华贵的男女们在他们的眼中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一般,只有不远处那恢弘闪耀的歌剧院。
他们无视了上来问候满脸堆笑的中年男人们,携着自己的女郎或男伴,向侍者出示了烫金的黑色邀请函后便步入了歌剧院的门内。
相比之下,穿着黑色风衣的路明非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看起来更像是一名保镖。
他拒绝穿上那些不方便行动的大牌西装,也不想抽那种没意义的雪茄。
在让送自己来这里的林肯车司机保管好装有武器的箱子后,路明非出示了火红色的邀请函,随着人流进入了歌剧厅内。
空气中充斥着各式各样不同的香水味,光纤昏暗的走廊尽头是一座厚重的足以让两辆小轿车并排而行的大门。
两名侍者就站在两侧,为贵客们推开大门,展现出后面那宏大宽阔的巨型空间。
四根华丽的暗红色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顶天立地落在这片巨型空间的四个方位,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又一盏的巨型水晶吊灯将每一寸角落都染上了一层靡靡的金色。
穹顶与四壁都绘制着北欧诸神黄昏的战争神话,歌颂与述说神明的丰功伟绩,地上铺设着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舞台上悬挂着的猩红色大幕隔绝了视线,似乎准备上演一出大师歌剧。
近千个座位占据了歌剧院的一大半,每个红色绒面的座椅上都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
秩序井然的人们手持着邀请函,迅速就找到了位置落座,一时间,整个歌剧院座无虚席。
路明非目光一直来回扫视着歌剧院,倒不是在欣赏歌剧院内的装饰风格,而是在观察整体的地形,以找出最佳的控场位置。
这是阿斯塔特的本能之一,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做好战斗的准备。
不过路明非没能在一楼发现昂热的身影,也没有看见那些睥睨一切骄纵的男女们。
想来应该是坐在了二楼的贵宾包间里。
“怎么不给我配通讯耳麦?医院那次也是,根本没有团队合作可言。”
路明非有些不满。
……
“我想起一个有趣的故事,某位有名的将军跟夫人在街上闲逛时,忽然指着一家咖啡厅说这个地方很不错。”
“夫人就很惊奇,自己的丈夫一直都是个只会打仗不懂风情的汉子,怎么忽然之间这么有情调了,于是她问丈夫这家咖啡厅好在哪。”
“她丈夫说,只要在这家咖啡厅里架起几挺机枪,我就能控制整个街区。”
“现在的小天使就是这个模样。”
一身酒红色礼服带着淡金色面纱的酒德麻衣站在二楼其中一个贵宾包间里,俯视着下方剧院的一幕幕。
耳麦里响起了薯片妞那“咔擦咔擦”嚼薯片的声音。
“这里爆发战斗的可能性不大,欧美一堆混血种家族的少爷都在这里,还有昂热也在。”
酒德麻衣开口说。
“确实,那个帅老头的‘时间零’就是控制整个剧场的机枪。”
“那我们就是单纯给小天使送钱镇场子来的?”
“说不定我们这次只要走个过场就行。”
“那我花了大价钱给你拍下来的这间贵宾包间岂不是浪费钱?反正你挂在楼顶上看也一个样。”
……
满座的宾客已经入席,随着头顶水晶吊灯的依次熄灭,宾客们的交谈声音也低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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