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飞舞,夕阳漫天。
荒草蔓延的古道,一片萧瑟。
裴麟坐在马车里,端详着依旧穿着破破烂烂的晋王养女,歪着头道:“我一直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年纪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眼睛清澈透亮,虽然脸蛋瘦弱,但时时刻刻都要紧牙,说话时十分正经,“我本来叫李红袖,可他不允许我姓李,只让我姓赵,所以我应该叫赵红袖。”
裴麟道:“你是哪儿的人?”
赵红袖道:“大理。”
裴麟疑惑道:“你不是汉人?”
赵红袖道:“我娘是汉人,我爹是大理人,当初我爹将我娘掳走了,在大理生了我,他们说我不祥,就给我撵出来了。”
裴麟道:“哪里不祥?”
赵红袖伸出了两只小手。
裴麟愕然。
她说话的时候,天一蛊从她手臂的黑洞里钻出来,慵懒的趴在手腕上,似乎在和她亲近。
赵红袖道:“晋王和我说,他给了我第二条命,如果我算是个有良心的人,那就对你好,只要对你好,我就能活下去。我想活下去,所以……我会尽心的对你好,只可惜……我除了知道和你睡觉会对你好之外,别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你好,你可以教我么?”
赵红袖道:“三年了。”
她撸起了袖子。
洗干净之后,裴麟指着她的右手纹道:“是因为这个?”
她翻过手掌,在双手小指的末尾,都能清洗地看到一处断痕,“他们说我天生六指,是最大的不祥,所以就给我扔了。”
裴麟道:“我倒是没有看不起你,只是觉得你长得不丑,人也很好相处,为什么会没有朋友?”
裴麟道:“你怎么从大理跑到了金国去?”
裴麟道:“哪里的青楼?”
赵红袖道:“金州的青楼。”
赵红袖道:“天一蛊本身是没有毒的,但它会生孩子,我只要用炁去催它,它便能生出三种孩子,红色的是毒虫,可以瞬间取人性命。绿色的是眠虫,可以让人长眠至少三日。蓝色的我也不知道用来做什么,至今没有试过。”
“我就一路跑,一路跑,一直跑到了金州,遇到了一个叫完颜琼的男人,我以为他是一个好人,就跟着他,结果他把我卖到了青楼里,还让十几个人凌辱我。”
赵红袖道:“我爹说我是孽障,是天下最不祥的东西,我娘就说要用天一蛊为我证身,只要我能证身,便可以在她身边活下去,所以就在我身体里种了三十七道天一蛊虫。”
裴麟道:“你没有朋友?”
赵红袖笑了。
裴麟顿时整个人都发毛了起来,头皮都要炸开了,他吞了吞口水,看着她胳膊上那凸起的红色虫子,震惊道:“你……这是……”
赵红袖愣了愣,“我活着,为何会算是对你好?”
裴麟很难想象,她身上到底有多少这样的黑洞。
赵红袖点点头,“我杀了青楼里一百七十八口人,晋王府的人都知道我是蛊女,自然不愿意和我交朋友,说实话……至今碰过我手还活着的人,只有你了。”
她仰起头,“那时我发现,其实别人碰我,他们并不会死,而且我的血也没有毒,我的尿也没有毒,我的身上并非是和大理那些人说的,全都是毒,那些金人并没有死,所以我才去研究怎么杀了他们。”
赵红袖道:“说了只是一部分。”
赵红袖道:“我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我只是一直跑,一直跑,我不想死,所以我一直跑,就跑到了金国,那里的人很粗鲁,我恨他们,所以我杀了他们。”
裴麟道:“他为什么在你身上?”
裴麟道:“你是如何杀了他们的?”
裴麟道:“暗器?毒?你娘姓什么?”
通俗点而说,就是智慧线和感情线相接,横过手掌。
赵红袖道:“听院子里那个老太爷子说,晋王命里犯三九天狼星,需要收一个孤星命盘的大不祥女子来做养女,这样才能横命永昌。”
她就要出去洗手,裴麟一把抓住她,拿出自己的水袋,一边倒下一边给她洗手。
赵红袖道:“他说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问我想不想读书,我说不想,其实我自己在偷偷读书。他问我想不想习武,我也不想,这个我是真的不想。起初他还会关心我,可后来他也不关心我了,只是每年七月初七的时候,会在我身上各处放血,要放出来足足一碗,我也不知道那碗血是干嘛的。”
裴麟靠在了马车上,闭口不言。
裴麟实在想不到她的那些遭遇若是给自己,他能不能撑得下来。
“我从开始记事起时,就记得我每天都经历着蛊虫的撕咬,它们咬我的身体,吃我的血肉,仿佛我的身体是一个决斗场,他们要在我身体里活下去,角逐出最后一个活下来的虫子。”
现在,他已对赵红袖充满了怜悯和佩服。
裴麟展开双手,“看,两个断掌,哪里不祥?我运气贼好。”
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神里却吐露出了一股莫名的天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执子江山请大家收藏:(m.zjsw.org)执子江山爪机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