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洪敏靠着靠背和窗边,脸冲外,怀里抱一个女包,深灰色大衣松散的挂在身上,眼睑下有些青黑,头发是时下比较流行的寸头,显得很精干,如果配上不苟言笑的表情,则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冷厉。
雷晓敏笑了笑,唉,还是喜欢啊,如此反倒是能理解任洪敏的“选择”,喜欢一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但是可以隐藏在心中守护一辈子啊;真的喜欢他、爱他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好的,入眼的也全是他,世界都要靠后的。
雷晓敏第一次听到和见到任洪敏这个人,比任洪敏知道的要早。
第一次听到,是大伯跟明叔说,县里安排个人来厂子,还不能去干活,还要随时可以离开,因为那个人在县里需要的时候要出去跟着打球,然后交给明叔了,保卫科一名办事员,可有可无,雷晓敏觉得有些不屑,啥人啊!
第一次见到,是在保卫科,她去找明叔有事,然后看到一个面孔新鲜的小伙子,不苟言笑的坐在办公桌前,喝茶、读报纸!然后雷晓敏给雷春明一个疑惑 的眼神,雷春明点点头算确认,雷晓敏更不屑,这么年轻,就每天看报纸喝茶,没出息。
要知道,厂里开钱最多的除了领导岗位,就是销售科或者生产一线的人了,一个在办公室喝茶的人,能开几毛钱?
后来又陆续听过几次任洪敏的消息,不外乎最近跟着县里去打球了,还不错,好像是得 了市级的比赛的第二名;还有就是工业局组织职工运动会,任洪敏代表厂子得了什么奖巴拉巴拉的,总之在雷晓敏眼里那就是个“不务正业”的主,虽然这个主,就是个打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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