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前脚到了赤城行宫,后脚就收到了李光地的请辞折子。
李光地的母亲病逝了(历史上发生在康熙三十三年),按照大清的礼法规矩,官员若父母去世,必须离职回乡守孝27个月,俗称“丁忧”,这是儒家伦理中“孝道”的核心体现。
对于那些隐匿丧事、不解职返回原籍的官员,朝廷会予以严厉的惩处,并且在丁忧期间,其他的官员不得向朝廷奏请“起复”守制的官员,可见规定之严格。
一般情况下,丁忧期满之后被“起复”的官员,重新担任原职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一些重要的职位,官员因丁忧离职后,立即会有新的官员补任,当离职的官员“起复”后,补任的官员一般不会离任。
所以丁忧期满之后的官员,朝廷一般会给重新安排职位。
不过是规矩就有破例的情况,所以有丁忧,也就有夺情。
夺情也叫夺情起复,是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皇帝夺去官员的孝亲之情,要求其丁忧期间不必离职,可以穿着素服继续工作。
对于武官而言,丁忧不是特别严格,自古就有金革夺情的惯例,军人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即便重孝在身,也要舍孝尽忠,随时披挂上阵。
这种夺情,在任何官员眼里,都属于临危受命,无可厚非,反而值得推崇。
但是“夺情”换到文官身上,就严格得多,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黑历史,甚至一黑就是几百上千年,大名鼎鼎的大明常务副皇帝张居正,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作为历史上最着名的夺情官员张居正。
《明史纪事本末·江陵柄政》记载:“张居正父丧讣至,上以手谕宣慰......然亦无意留之。所善同年李幼孜等倡夺情之说,于是居正惑之,乃外乞守制,示意冯保,使勉留焉。冬十月,居正再上疏乞终制,不允。乃请在官守制,不造朝,许之。居正既父丧夺情,吉服视事。”
大明万历五年九月,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父亲在老家去,收到讣告后,张居正立即上奏万历皇帝,请求回乡丁忧守制,但是事实上,当时正在张居正并不希望十四岁的万历皇帝准奏。
毕竟当时新政已经到了最关键的阶段,彼时身为内阁首辅的张居正,一旦让出首辅的位置离开三年,那么他苦心孤诣推行的新政,势必会夭折。
好在万历皇帝没有准奏而是提出夺情,这自是让张居正长舒一口气,于是在君臣想法一致的前提下,君臣之间几次来回辞让、半推半就,最终达成了夺情的结果。
只是,这结果却并非其他官员愿意看到的。
不仅仅因为张居正作为皇帝的老师、百官百姓之楷模,所以张居正就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遵守丁忧守孝的制度,更是因为张居正变法触及到了相当一部分官员利益,招致不满。
自然这个时候,有的是人盼着张居正能够因为丁忧暂离朝堂,一旦张居正离开,新政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万历帝夺情旨意一发,就必然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天,吏部尚书张瀚认为“三纲沦矣”,扣下旨意不发,万历帝大怒,罢了张瀚的官将其赶回原籍。
转天,张居正的学生、翰林院编修吴中行上疏弹劾,说张居正夺情是“事系万古纲常,四方视听,惟今日无过举,然后后世无遗议。”之后,还把奏疏的副本给了张居正。
三日,张居正的又一个学生、检讨赵用贤上疏,认为不能援引前朝的故事为张居正夺情制造根据。
这位学生甚至还根据天象,推断说张居正不回乡守制,将会导致灾难的发生。
结果就是满城风雨,一夜之间,京城里到处都是要求张居正返乡守制的传单和大字报。
四日,张居正的同乡、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联名上疏,认为张居正夺情是“贪位忘亲”。
当时有位年轻的进士邹元标此时也跟着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且言辞十分尖锐,不但批评张居正不回乡丁忧就是与禽兽无异,还抨击万历皇帝不让张居正回乡丁忧就是就是离不开张居正。
是真勇啊,就差没直接指着万历皇帝的鼻子大骂他是儿皇帝了。
十四岁的万历皇帝能受得了?直接下令将上疏弹劾张居正的这五人全部抓起来,拉到午门外公开廷杖。
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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