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过人的于海对于金庸的心思可谓是了如指掌,他深知金庸对“义子”的关爱犹如亲生儿子一般,总是会想尽办法去成全“义子”的宏伟愿望。
正因如此,于海决定与“义父”金庸携手合作,共同组建明智公司。
在明智公司中,于品海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 60%的股权,而金庸则通过注资 1.8 亿港元的方式,换取了 40%的股权。
不仅如此,于品海还成功地说服了金庸购入南海发展(前身为南海纺织)50%的股权,为此金庸出资 1.6 亿港元。
柳如烟在回忆完于海的这些过往经历后,将自己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的现代日报上。
《现代日报》尚未正式面世之前,就已经凭借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先声夺人。
詹培忠、俞铮、陆恭蕙、马荣成、廖瑶珠等 10 多位知名人士纷纷在电视上亮相,为即将在下日创刊的《现代日报》做广告。
明报集团这场别开生面的广告车轮大战,耗资高达 2000 万港元,创下了香江传媒创刊宣传的新纪录。
如今再回过头来看,这无非就是于海的一种宣传手段而已。
据了解,《现代日报》的采编人员总共只有 130 名,其中有一半还是毫无经验的新手,这与《天天日报》那拥有 300 人规模的资深团队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柳如烟还得到了一条重要情报,原来于海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恶迹斑斑。
这个消息让柳如烟意识到,于海和明报有大麻烦了,这是自己的机会。
于是,她将所有情况都告诉了陈玉莲,并表示自己会立刻抓住这个机会对明报展开行动。
陈玉莲得知这些消息后,将它们原原本本地转达给了王志远。
王志远听完后,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哈哈,看来如烟对于当初的事情一直都耿耿于怀啊,现在终于让她等到了这个可以一雪前耻的机会。”
然而,陈玉莲却对王志远的态度有些不满,她嗔怪:“哼,要不是你当初不肯直接出手帮助如烟,明报又怎么会落入于海的手中呢?”
王志远被她这么一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哈哈,这不是现在机会来了嘛。而且如烟完全可以先坐山观虎斗,等他们两败俱伤的时候再出手,岂不是更好?”
其实,王志远当初也是因为身在海外,无暇顾及香江这边的事情,才导致了这样的局面。
果然不出所料,于海多年前埋下的“地雷”终究还是被人给引爆了。
然而,这颗“地雷”不用柳如烟引爆,自然有人对付于海。
于海这两年来过于出风头,报业的各大老板迫不及待地想要给于海一个狠狠的教训。
《经济日报》独家披露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于海在加拿大求学期间,竟然曾经多次触犯包括偷窃、冒签支票、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私藏枪支等在内的整整 7 项控罪!
最终,他被判处入狱两年减一天的刑期。
据传闻所说,加拿大沙省大学的香江同学本来就寥寥无几,不会有人曝光他的经历。
如果于海仅仅只是香江的一名普通职员,那么《经济日报》恐怕绝对不会轻易揭露他的“案底”。
但问题就在于,于海并非普通人,他近年来在香江可谓是声名鹊起,风头无两。
也正因如此,这条新闻一经曝光,便如同核爆炸一般,在整个香江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晚,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大舆论压力,于海不得不站出来发表声明。
他承认自己在 20 岁时,也就是 1979 年的短短 3 个月内,确实曾经因为使用他人的支票和信用卡,涉及金额高达 4600 加元。
以及无牌藏手枪,全部控罪共判刑两年减一天,但实际服刑 4 个月获释。
金庸是在阅读《经济日报》时,偶然间看到了这则令他震惊不已的新闻。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精心挑选的《明报》掌门人于海,竟然会陷入如此大的风波之中。
当初,金庸之所以选择于海来执掌《明报》,并非仅仅出于个人情感的冲动,而是经过了一番深入的调查和考量。
他对于海的背景和经历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于氏历史清白,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一重要职位。
然而,现实却给了金庸一记沉重的耳光。
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对于金庸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他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同时也为《明报》的未来感到担忧。
与此同时,联交所执行总监许浩明站出来,对于海提出了严厉的指责。
许浩明指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主席,于海没有按照规定如实填报自己的真实历史,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使得股东们无法对他产生信任。
因此,许浩明认为,于海应该被剥夺董事职位,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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