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都有可能,那些贵人老爷最少喜欢这种新奇的。我外甥的妻舅在城里铺子做掌柜的,经常说起那些贵人,说只要别人没有的他们有,花大价钱也乐意……”
肖云耳力好,把这些都一一听进了耳里,这也是她这样赶着鹿车进城的目的。
若只是卖肉,也就比牛贵些,都比不上一匹马,那毕竟是战备所需,也是身份的象征。
而这可以拉车的鹿就不一样了,就像那个路人说的,就为这份独一无二,就会有人出大价钱。
要是在京城或府城,这样一头鹿不说百两了,就是千两都有可能,不自己用,送人也比别的更拿得出手。
一路沿着官道往前走,路过的行人越来越多,脸上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惊奇。
寻常野鹿野性极大,别说套车拉货了,就算逮住了,也得拼命挣扎冲撞,根本没人能驯服。
可眼前这头大雄鹿,温顺得不像话,安安稳稳低着头,一步一步稳稳往前挪,车上还驮着两个人和满满一车野物麂子、山鸡野兔,老老实实拉着小木车,半点不闹腾。
肖大壮被那些路人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直把脑袋压的低低的,不过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腰杆都比之前挺直了不少,心里别提多骄傲了。
这会儿是肖云负责赶车,没办法,肖大壮不会,再一个这鹿也不一定听他的。
也正好趁着这一路的时间把鹿驯好,不然可不好卖给那些大户人家,万一伤了人,那就是给自己找事儿了。
鹿的力量和耐力不如牛和马,所以走的就慢了些,一路不停歇,等进了县城天也黑透了。
还好县城没有宵禁,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热闹繁华。
鹿车从进城门开始,一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路人纷纷驻足围观,挤在道路两边看热闹,等兄妹俩到了主街的时候,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
肖云可不想在这里耽误时间,直接牵着雄鹿拉着满满一车野味,直奔县城里最大的酒楼。
酒楼掌柜的看着乌泱泱朝自家来的人群,吓得一激灵,还以为是自家饭菜有吃出问题的来找茬了。
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还叫了几个机灵的伙计去外面等着,看他的眼色行事,一旦看情况不对就去找人过来帮忙。
直到看见一头鹿拉着扯停在自家店门前,当场眼睛瞪得溜圆,手里的算盘都差点掉在地上。
他也算见多识广的人了,南来北往的接触不少,可能驯服拉车的活雄鹿,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看对方是朝自家来的,眼珠子一转,立刻快步迎了上去,表现的又惊又喜:“小兄弟小娘子,你们这是有野味卖?这鹿……也太绝了!品相、膘色、体格,全是顶尖的!不知道要不要一起出手?”
他眼睛围着雄鹿转了好几圈,又看了车上堆叠的麂子、山鸡野兔,越看眼睛越亮,脸上笑开了花。
“秋膘正足,还都是活的,这批货,我给你们开最高价!”
说着就直接报出了实打实的高价。
肖云听着价格合理,点头道:“这些麂子野鸡野兔的卖给您,这鹿我们好不容易抓到驯出来的,肯定不能当肉卖,要给它找个好人家。”
喜欢快穿之宿主她缺了八辈儿德请大家收藏:(m.zjsw.org)快穿之宿主她缺了八辈儿德爪机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