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周的假期,因为塞了太多事,变得格外漫长。
不过这种漫长并不无聊。等丫丫和哈利终于趴在书桌前,突然就想记录点什么。于是丫丫摸出两本带锁的日记本,分给了哈利一本。
两人都在奋笔疾书,恨不得把这两周的所有见闻都塞进那个小小的、带锁的树洞里。
她们实在见了太多。
从东欧倒爷的腰包到老兵肺里的弹片,从红场边的摊贩到街角蜷缩的流浪汉——感慨多得跟春天的野草似的,压都压不住。
可惜霍格沃茨没有语文课。麦格教授只会让你把甲虫变成纽扣,斯内普只会让你把鼻涕虫切成薄片。没人布置那种《难忘的假期》或者《记一件有意义的小事》的标配作文。
但没关系。
没人布置,照样能写。就当写日记呗。
而且正因为不用交给老师批改,不用担心拼写错误被扣分,不用顾虑思想不端正被请家长——这日记写得那叫一个随心所欲、放飞自我。
哈利的日记风格比较直接。
他详细记录了东欧见闻的第一印象:这边好多人都很可怜,国家说不要就不要他们了,跟被扔出门的旧沙发似的。
第二印象:这里的食物真好吃,比我老家强——他特意加粗写了这句,以表示自己的震惊——就算是飞机餐都比德思礼家的饭菜强十倍,鲁塞尼亚食堂的大锅饭甚至比霍格沃茨还香!
丫丫的日记则完全是另一个画风。
她花了整整两页论证一个核心观点:这帮阿斯塔特叔叔,本质上都是爹宝男。
唯一例外是赛维塔——因为他是妈宝男。然后在记录一连长的段落旁边,丫丫画了一只眼睛黝黑滚圆的水獭,并在水獭身上添上一连长的特征。
涂鸦完毕。还挺艺术!
丫丫兴致大发,开始在日记本上画各种小动物。
哈利看过来时,她正在画一只肥滚滚的动物。头型扁平,眼神凶狠,浑身写着“别惹我”。
哈利凑过来看:“咦?这是赫奇帕奇的獾么?似乎有点不一样?”
丫丫大笑:“这是蜜獾。江湖人称平头哥。”
“平头哥?”
“是滴,你看它发型!另外这个词也是用来形容它一点就炸的脾气的!”
“很多人以为獾就是那种胖乎乎,慢吞吞的家伙。那是他们没见过平头哥。这玩意儿的一生只有两件事:打架,或者去打架的路上。咬遍草原无敌手,敢怼狮子敢怼蛇,被毒晕了睡一觉起来接着打。”
丫丫给哈利科普了半小时平头哥的战绩:从掏蜂窝被蛰成球,到拿毒蛇当辣条啃,再到拿狮子当陪练——小哈利的世界观被反复刷新。
等他终于从震惊中回神,看向丫丫的眼神里已经带着一丝崇拜:这都懂,丫丫真是博学。
紧接着,哈利又想,丫丫这么说是不是暗示我要学习平头哥那种……无所畏惧的精神?
嗯,一定是。
哈利立刻在日记本上添了一段:今天学到一课,做人要像平头哥,不怕事,不服就干!
两人的日记内容,差不多就是这样滴。
如果不出意外,这本日记十年二十年后被翻出来——
要么看得笑出眼泪,觉得童年真可爱,自己当年怎么那么有梗;
要么羞耻到脚趾抠地,恨不得当场销毁证据,顺便连知道这段历史的自己也一并灭口。
两人写完日记,吃过午饭,正准备出门逛逛,消消食——然后就被一个奇怪的老人拦住了。
当然,在东欧街头,老人实在太常见了,但这位老人的画风……不太一样。
首先,他的时尚品味相当前卫,属于那种“后现代垃圾桶风”的开创者。
身上的衣服层层叠叠,仿佛是从方圆十里内所有垃圾桶里精挑细选出来的高定单品:
一件明显属于女性的碎花毛线裙打底,上身套着件缺了袖子的蓝灰色工装马甲,马甲外面又裹了件破洞、缺扣子的棕色大衣;下身是一条肥大的灯芯绒裤子,裤脚分别塞进一只红色雨靴和一只黑色皮鞋里。
潮,太潮了。
而且,在看到哈利的那一瞬间,老人那双原本浑浊的眼睛突然亮了,亮得像两个一百瓦的灯泡,恨不得把哈利从头到脚照个透。
他直接扑了过来,并叫出了哈利的身份。
请注意,他喊的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更没有像魔法界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巫师一样,盯着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尖叫。
他喊的是最本质的属性——巫师。
“巫师,你是一个小巫师对不对?”
那位老人张开双手,就像拥抱失散多年的亲人般,朝着哈利扑了过去。
但很遗憾,他没碰到哈利。
因为奥卢斯跨前一步,像一堵移动的城墙,稳稳地挡在了两个孩子身前。极限战士居高临下地盯着老人,眼神冷得能冻住空气。
老人似乎有些畏惧奥卢斯身上那种浓烈的属于毁灭者的气息。他缩了缩脖子,像只受惊的猫一样退了两步,但眼睛依然死死盯着哈利,充满渴望。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请大家收藏:(m.zjsw.org)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爪机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