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颖,今年二十六岁,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建材公司做行政主管。说得好听是主管,说得难听就是打杂的,公司里谁都能使唤我,小到换墨盒,大到应付税务局检查,全是我一个人的活儿。
但我今天要说的,不是工作上的事儿。
我要说的,是林昭。
林昭今年三十八,离过婚,做建材生意的,在城东有一栋三层的小别墅,车库里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他追我的时候,我身边所有人都说我高攀了。
“田颖啊,你一个农村出来的丫头,能搭上林总,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话是我亲妈说的。
“小田,林总条件那么好,你可别拿乔。”这话是我同事王姐说的。
“颖姐,听说林总身家上千万呢,你命真好。”这话是我村里一起长大的晓琴说的。
可他们都不知道,林昭第一次跟我提出“先同居”的时候,我整个人像是被人从背后泼了一盆冰水。
那是今年三月的事。
原本我们定的是五一结婚,后来林昭说五一时间太赶,婚庆公司排不过来,酒店也不好定,不如推到十月。我说好,那就十月。
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晚几个月而已,我等得起。
可林昭等不起。
三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他开车接我下班,说带我去看看新房子。那是他刚装好的别墅,三层楼,前院种着桂花树,后院有个小游泳池。他拉着我的手,一间一间地领我看,从一楼的大客厅,到二楼的主卧,再到三楼的露台。
“喜欢吗?”他站在露台上,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肩膀上。
“喜欢。”我老老实实地点头。怎么可能不喜欢?我这辈子都没住过这么大的房子。我爸妈在村里那三间砖瓦房,加起来还没他家客厅大。
“那搬过来吧。”他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愣了一下,从他怀里挣出来,转过身看他。
“搬过来?”我重复了一遍。
“对啊。”他笑了笑,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反正再过半年就结婚了,先住一起磨合磨合感情。你看这房子这么大,我一个人住着也冷清。你搬过来,咱们试试过日子的感觉。”
试试过日子的感觉。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毛病,可我就是觉得哪里不对。我当时没吭声,沉默了大概有十几秒。
“怎么了?”林昭的笑容淡了一点,“你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我斟酌着措辞,“就是……我觉得,还是等办了婚礼再住一起比较好。”
“为什么?”他皱起了眉头,那个表情我很熟悉——他在跟供应商谈价格的时候,也是这个表情,“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保守?”
“不是保守。”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就是觉得,仪式感还是要有的。婚礼那天,我穿着婚纱,你牵着我的手走进这个家,那才算数。现在搬进来,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的。”
“名不正言不顺?”林昭笑了,那笑声里有种说不出的味道,“田颖,你是活在清朝吗?”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不是害羞的红,是被人当众扇了一巴掌的那种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我就是觉得,没办婚礼就住进来,别人会说闲话。”
“谁会说你闲话?”林昭的语气有点不耐烦了,“你妈?你那些同事?还是你村里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田颖,日子是咱们自己过的,你管别人说什么?”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
那个晚上,我们不欢而散。
他送我回出租屋的路上,车里一直沉默。到了楼下,他说了声“早点休息”,连车都没下,等我关上车门就一脚油门走了。
我站在路灯底下,看着他的黑色奔驰消失在巷子口,心里堵得慌。
回到屋里,我换了拖鞋,坐在床边发呆。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晓琴发来的微信。
“颖姐,五一结婚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我回了一句:“婚期改到十月了。”
“啊?为什么呀?”晓琴秒回。
“他说酒店不好定。”
“哦,那也行,多准备准备。”晓琴发了个笑脸,“林总对你真好,羡慕死我了。”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最后只回了一个“嗯”。
羡慕死我了。
这四个字,我后来在不同的场合、从不同的人嘴里,听过无数遍。我妈说“你命好”,王姐说“别拿乔”,晓琴说“羡慕死我了”。
可她们谁也不知道,林昭在提出同居要求之后,又做了什么。
四月初,他出差了一趟广州,回来之后约我吃饭。我以为那晚上的不愉快已经翻篇了,高高兴兴地去赴约。结果吃到一半,他突然放下筷子,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推到我跟前。
“这是别墅的钥匙。”他说,“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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