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良和另一个同事在前面。
这种来带‘普通’人回去问话的事情,还轮不到唐国富这个组长出面。
后面则是跟着一男一女,两位穿着制服的‘蜀黍’。
没办法.....所有人都知道,有困难找蜀黍。
社会牌面上,纪检相对弱一点。
所以得找人帮忙站站场子。
再加上柳如月是女性,需要一个同性别的在场.....更方便。
4个人一进来,立即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有个正坐在‘鉴定师’面前,等待‘包包’鉴定完,准备听报价做买卖的年轻小姐姐,更是缩了缩脖子,眼神有些闪躲。
严格意义上来说,今天陪王总,明天陪汪总,后天陪胡总.....收取了首饰、新款手机、包包再拿来套现的行为,多多少少还是存在一定‘嫌疑’滴!!
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纠’,外加有了中间商赚差价,安全性拉满。
除了价格有点贵之外,完全没毛病。
算是另类的‘交易’套路之一了。
很多在网上‘普法’的律师,都会将这个方式进行延伸......
什么冥币、高仿包、超A表、翻新改装手机.....
得压缩成本不是。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谷良径直走到了右侧一个柜台前。
原本有个还在买东西的顾客,下意识的往旁边退了退。
“你就是柳如月?”
“对...对的...几位领导是找我有事吗?”
柳如月不解的同时,有点小小的害怕。
就这场面,换谁不发怵。
谷良面无表情道:“李诚,认识吗?”
“认识.....”
柳如月点了点头。
“你跟他什么关系?”
“他...他是我男朋友,怎么了,是他出什么事了吗?”
谷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直接从兜里掏出了证件,朝着柳如月摊开。
“我们是纪检监察的,有些事想要找你了解一下。”
“还请配合工作,跟我们走一趟。”
话音刚落,一旁的同事拿出了一张纸,从柜台玻璃上推了过去。
“这是《询问通知书》,请签字确认。”
依据《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在通知......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涉案人员、证人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同样需要出具拥有法定效力的正式文书。
这叫程序规定!
类似于治安机关的‘传唤证’。
除了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由民警出示工作证件后,口头传唤之外,其余情况必须出具传唤证。
否则被传唤人有权拒绝配合。
柳如月瞪大了双眼,有些不可置信的用手指着自己的胸口道:“我.....找我了解情况。”
“我没有犯过法啊!”
“领导,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谷良露出一个微笑。
“你要是真的犯了法,那今天来找你的,就不会是我们纪检部门,而是我身后这两个‘蜀黍’了。”
“至于是不是误会,等回去后说清楚了就行。”
“放心吧!!”
说完伸手将《询问通知书》再次往前推了推,示意对方签字。
柳如月有些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抬头朝着店内扫了一圈。
有两个同事凑在一起,正目光灼灼的看着这边。
相信等自己一走,就会开启‘八卦、猜测’模式吧!
看到柳如月的动作,谷良一瞬间便明白了她在顾虑什么。
只要是权力机构,基本上都属于‘管杀不管埋’类型的。
调查的时候随时来拉人,轰轰烈烈。
查清楚了就让人自己走,悄无声息。
至于流言蜚语......
不好意思,这并不在工作范围之内,麻烦自己解决。
但谷良也没有催促,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等着。
足足一分多钟后,柳如月面色变换了好几次,这才低头看了看面前的《询问通知书》,拿过笔签下了名字。
“能不能让我去找店长请个假,随便拿下包?”
“当然可以.....你有这个自由,请便!”
谷良摊开左手示意了一下。
一旁的同事伸手接过签好的文书,简单查看过后就收了起来。
不过随着柳如月的身影朝里面走,站在后面的一个女警都不用指示,直接动身跟了上去。
这是为了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
一个小时后,纪检专用的询问室内。
柳如月坐的椅子,正是昨晚李诚坐过的。
对面,唐国富再次出马了。
谷良依旧充当记录员。
“柳如月,我们今天找你过来,只是想了解点情况。”
“这一份是权利跟义务的告知书,你可以先仔细看一遍。”
“完了之后,需要你在后面签名、按手印。”
看着被推到自己面前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柳如月明显有些紧张、害怕。
不过这也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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