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的颁布和实施之所以会一石激起千层浪是因为它所涉及的对象是整个宋朝的“资产阶级”,无论你是大官僚、大商人、大地主还是小官僚、小商人、小地主,只要你不是贫下中农或者是或者孤寡老弱,那么你都是免役法所针对的对象,这其中甚至连那些寺庙和道观里被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养的得白白胖胖的和尚和道士也跑不了。一句话就是,在免役法面前,宋朝所有的资产阶级一律平等——都得给政府交钱。
先说数量最为庞大的农业人口。
宋朝的农业人口分为主户和客户两类,所谓主户就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客户就是我们常说的“佃户”,而主户又按照其土地持有量的多少被分为了五等。简单说,第一等和第二等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位大地主,高级一点的叫法就是所谓的乡绅,第三等则是日子过得比较滋润的小地主或者是所谓的富农(小康户),这三等也被叫做是上等户。在他们之下则是四等户和五等户,也叫下等户,这些人当中尽管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但他们的日子也就是个温饱的水平。如果遇到灾荒之年,这些人的土地随时有可能被大户人家所兼并而他们也由此沦为没有土地的客户。
再说坊郭户,也就是城镇居民,宋朝政府按照个人私产的多少将这些人分为十等,其中上五等被称为上等户,下五等则为下等户。
我们为什么要特意提到这个户口等级呢?原因就在于这个免役法与户口的等级密切相关。我们都知道在古代的时候百姓需要为政府服各种差役,美其名曰:建设更加美好的祖国。这个差役可不单单是挖沟修渠营造宫室或是其他类型的国家大型基建项目,况且中央政府需要百姓服差役,地方政府同样也需要,比如运粮收税跑腿打杂之类的活儿也都是被分配到老百姓的身上。
说完了这些,我们再来说这个免役法的内容。
在免役法的明文规定里,宋朝农业户口当中的下等户(四等和五等)和城镇户口里的下等户(六等以及六等以下)在原则上是无需缴纳免役钱的,这些人的任务就是努力种地或挣钱以争取哪天成为上等户或中等户,然后你就有资格为国家做贡献了,这基本上就跟我们现在收入不达标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意思。那么缴纳免役钱的是哪些人呢?自然就是农村里的上三等户和城镇户口里的上五等户!
免役法规定,只要这些家庭向国家缴纳一笔相应数额的钱就可以不用服役,而这个钱的多少则是按照你的户口等级来计算的,你的户口等级越高所缴纳的免役钱自然就越多,然后政府再用这笔钱去招募生活在农村以及城市里的那些无业或是闲散人员去服这个差役。 如此一来,上等户交钱之后也就不用担心哪天正在田间地头忙得不可开交时或者是正在市场上忙着谈生意做买卖时被政府强行叫去服什么差役或苦役,而下等户家庭里的那些没多少土地的人以及社会无业游民则得到了一个可以挣钱乃至是养家糊口的机会。
后世有人之所以说王安石是一个穿越者,原因就在这里,因为这个免役法其实和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很相似,有钱财的人出钱,有力气的人出力,然后国家拿这些钱去养活一群最为基层的国家公务员以及由这些部门所招募的“临时工”——比如说如今大行其道的辅警和城管等人。如此一来,宋朝的农业生产和商业发展就不用为政府每年的各种例行和额外的劳役所羁绊,而大量的社会闲散生产力(农村和城镇无业和闲散人口)却可以尽可能地做到人尽其用从而全面提升了整个社会的就业率和生产效率。
总结一下,免役法就是让从前那些需要为国家和政府服差役的人出钱免役,而这笔钱就被称之为“免役钱”,但是请注意这个免役法所收取的款项可不止免役钱这一项,它另外还会向另一群特殊群体收取一笔钱,这笔钱就是“助役钱”。
这个助役钱又是由哪几类人来缴纳呢?答案是从前享有特权可以不用服役且高高在上的官户(家里有人当官的家庭)、僧道机构(寺庙、道馆、尼姑庵)、单丁户(家里只有一个成年男子的家庭)、女户(家里没有男人的家庭)、未成年丁户(家里无男丁但有未成年男孩的家庭)。这些家庭和组织机构也要按照土地或私产的多少被划分户等,但他们当中的上等户和中等户所缴纳的助役钱只有其户口等级所应缴纳的免役钱的一半(下等户照例无需缴纳)。
总之,只要你是有钱人家,只要你是农村或城市里的上等户,那么你就要给钱,否则你就老老实实地去服役。我们再说得形象一点,从此以后宋朝的上等户居民需要向国家缴纳一笔税,但这笔税可以让你逃脱各种名目的差役之苦,意即花钱买自由。再说得明白一点,这个免役法其实就像是宋朝政府向民间所征收的一笔“富人税”,只是这个富人税的起征点相较于今比较低而已。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北宋帝国兴亡史请大家收藏:(m.zjsw.org)北宋帝国兴亡史爪机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