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穿过荒凉的戈壁,终于驶入了那片属于大乾的广袤疆土。
随着深入大乾地界,陆景敏锐地发现,这里的风土人情与大景截然不同。
若说大景是温婉的江南水乡,透着一股子书卷气和脂粉香。
那这大乾,便是一烈酒,辛辣、豪迈,透着一股子粗犷与野性。
最直观的感受,便是人。
路上的行人,无论男女,体格都普遍比大景人要高大健硕许多。
男人们大多膀大腰圆,眼神锐利,行走间虎虎生风,哪怕是贩夫走卒,腰间也多半别着把粗劣的短刀或是铁尺,一言不合便瞪起牛眼,民风极其彪悍。
而这里的女子,更是让陆景眼前一亮。
不同于大景女子那般娇小玲珑、说话轻声细语、走路若柳扶风,大乾的女子身材极为高挑。
陆景坐在马车前室,看着路边经过的一队骑马的女子。
她们身着紧身的皮甲或劲装,长发高束,露出修长的脖颈。
那包裹在长裤下的大长腿,紧绷有力,骑在马上腰背挺直,英姿飒爽,别有一番充满野性的韵味。
“啧啧,这大乾的水土,果然养人啊。”
陆景目光在那队女骑士身上停留了片刻,忍不住赞叹了一句,“这就叫……英气逼人?”
一旁的郑少坤见状,嘿嘿一笑,凑过来压低声音说道:
“陆兄弟,这就是你不懂了。咱们大乾的女人,那可是别有一番滋味。
大景那边讲究个‘女子无才便是德’,讲究个温婉贤淑。
但在咱们大乾,崇尚的是武力,是力量!
这里的女人,大多性格泼辣直爽,甚至有不少女子从小习武,身手不比男人差。
你要是喜欢那种柔柔弱弱、动不动就哭鼻子的,在大乾可不好找。
但你要是喜欢那种能在床上……咳咳,那种能跟你势均力敌、甚至带点野劲儿的,那大乾简直就是天堂!”
陆景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听郑老哥这意思,你很有经验?”
“嗨,一般一般。”
郑少坤摆了摆手,脸上却露出几分怀念和自豪的神色,指着窗外那些路过的行人说道:
“陆兄弟你看,在大乾,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或者是只会吟诗作对的大才子,那是没什么市场的,甚至会被女人瞧不起,叫一声软脚虾。
在这里,男人要想受女人欢迎,首先得拳头硬!得有武力!
哪怕你长得稍微糙点,只要你能打,能扛事,照样有大把的漂亮姑娘愿意跟你。”
说到这,郑少坤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挺直了腰杆,一脸神往地吹嘘道:
“想当年,我那位姥爷,也就是上一代的大乾第一高手,那可是全大乾女人的梦中情人!
他老人家年轻时候,长得也就那样,不算多英俊。
但凭借着那一双铁拳,打遍大乾无敌手,硬是让当年大乾十美中的好几位,都对他死心塌地,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小妾!
那时候,只要我姥爷一出门,整条街的姑娘媳妇都往他身上扔手绢,那场面,啧啧……”
郑少坤说得唾沫横飞,仿佛那个人是他自己一样。
陆景笑了笑,并没有打断他。
这种崇尚武力的国度,倒是更对他现在的胃口。
毕竟,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拳头。
“看来,我这张脸加上这身实力,到了大乾,怕是要成为万千少女的劫数了。”
陆景在心里颇为自恋地感叹了一句。
两人在荒野外的一处茶摊稍微歇息,吃了点东西,郑少坤的话题也从风月之事,转回了正题。
“郑老哥,如今你也算是踏入自家地盘了。”
陆景喝了一口大乾特有的粗茶,虽然苦涩,但回甘悠长,“等你回到郑家,有什么打算?
你那个私生子弟弟和你父亲,既然已经撕破脸皮要杀你,你回去之后,怕是少不了一番腥风血雨。”
提到这事,郑少坤脸上的嬉笑之色瞬间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阴沉和狠厉。
“哼,他们既然敢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
郑少坤咬着牙,冷声道:
“我那个好弟弟,虽然这几年在家族里经营得不错,但我郑少坤毕竟是嫡长子,也不是吃素的!
家族里那些老一辈的族老,有不少还是讲规矩、守祖训的,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一个私生子上位,坏了郑家的规矩。
而且,南老在家族供奉堂里威望极高,只要他回来,振臂一呼,至少有一半的供奉会站在我这边!”
说到这,他眼中闪过一丝自信的光芒:
“再加上我母亲那边的势力……我舅舅如今在大乾军中也有些实权。
只要我能活着走进郑家大门,亮明身份,哪怕是那个老不死的,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我动手!
到时候,我有的是手段慢慢跟他们玩,把属于我的东西,连本带利地拿回来!”
陆景微微颔首。
这郑少坤虽然看着像个纨绔,但毕竟出身豪门,该有的算计和底牌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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