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的火车站,和石头记忆里一模一样。
乱。吵。人多得像蚂蚁搬家,挤来挤去,扛着大包小包,喊着南腔北调。出站口那盏褪了色的红灯笼还是晃晃悠悠的,底下穗子更秃了,被风吹得直打转。
石头站在广场边上,一只手攥着羊拐骨,另一只手攥着阿日善给的那颗狼牙。两样东西握在一起,硌得手心生疼,但心里踏实。
秦朗站在出站口外头,穿着一件灰不灰蓝不蓝的夹克,嘴里叼着根烟,看见他们出来,抬手挥了挥,脸上带着那副标志性的、懒洋洋的笑。
“哟,来了?” 他把烟掐了,扔进旁边的垃圾桶,“路上还顺利吧?”
王清阳点点头。石头跟在他身后,看着秦朗,没说话。他对这个人的印象还停留在老黑沟——那时候秦朗来得晚,没赶上最危险的时候,但后来的药是他给的,信是他写的,丫蛋儿他们能团聚,也有他一份功劳。
秦朗的目光落在石头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长高了。”
石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是站在那儿,攥着狼牙和羊拐骨。
秦朗也没再多说,转身带路:“走吧,周斌在局里等着。先看看卷宗,熟悉熟悉情况。”
周斌。
石头记得这个名字。秦朗的信里写过,刑警队长,四十出头,办过不少案子。
刑警队在一栋灰色的老楼里,六层,外头刷着白漆,白漆都泛黄了,有些地方还剥落了,露出下面灰扑扑的水泥。楼道里光线很暗,墙上贴着各种告示,有些已经卷边了,有些被撕了一半,剩下的半边在风里晃晃悠悠的。
周斌在三楼等着。
他是个瘦高的男人,四十出头,脸上带着常年熬夜的疲惫,眼睛却很亮,看人的时候,像是能把人从里到外看穿。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精瘦的小臂。办公桌上堆满了卷宗和烟灰缸,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屋里一股呛人的烟味。
“坐。” 他指了指桌前的几把椅子,目光在王清阳和白瑾身上停了一下,又落在石头身上,“这孩子……”
“跟着来的。” 王清阳说,“他经历过的,不比咱们少。”
周斌看了石头一眼,没再多问。他从桌上那堆卷宗里抽出几份,推到王清阳面前。
“这几个案子,你们先看看。”
石头凑过去,站在王清阳身后,看着那些卷宗。
第一份,失踪案。男的,三十四岁,做生意的,家里有老婆孩子。去年十月,去了一趟“金碧辉煌”之后,就再没回来。监控拍到他从夜总会出来,上了自己的车,开走了。车后来在郊外一条废弃的公路边找到,人没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第二份,横死案。男的,四十二岁,也是做生意的。今年二月,从“金碧辉煌”回家,第二天被人发现死在自己家里。身上没有外伤,尸检说是心脏骤停,猝死。但他老婆说,他身体一向很好,年年体检,没有心脏病。
第三份,疯了的。男的,三十八岁,个体户。今年三月,连着去了几天“金碧辉煌”,回来就开始不对劲。先是说胡话,说自己看见鬼了,看见有人跟着他。后来就疯了,打人,砸东西,被送进精神病院。现在还在里头,谁都不认识,就知道缩在墙角发抖。
第四份,第五份,第六份……
石头看着那些卷宗,手心开始出汗。
这些人,有的是做生意的,有的是当官的,有的是普通工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去过那个叫“金碧辉煌”的地方。
“还有几个,没写进卷宗里。” 周斌的声音很沉,“是我自己查的。都是和那个地方沾边的人,不是死了,就是疯了,要么就莫名其妙失踪了。时间长了,没人注意。但凑在一起,不对。”
王清阳把卷宗合上,看着他:“你查了多久?”
“小半年。” 周斌说,“从第一起案子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但那地方,查不动。”
“为什么?”
周斌没说话。秦朗在旁边接了一句:“何老板,何凤英,三十三岁,省城本地人。开夜总会之前,就是个普通的饭店服务员。开了三年‘金碧辉煌’,成了省城最红的人。你猜她背后是谁?”
王清阳看着他。
秦朗说了一个名字。
王清阳的眉头皱了起来。那个名字,他听过,是省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跺跺脚整个城都要抖三抖。
“不止一个。” 周斌说,“她背后的关系,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没有确凿证据,动不了她。”
白瑾一直没说话。此刻她开口了,声音清冷:“你让我们去看什么?”
周斌看着她,沉默了几秒。
“去看,” 他说,“那地方,到底有什么。”
傍晚的时候,秦朗开车带他们去了那条街。
那是省城最热闹的街。两边全是高楼,亮的灯,闪的招牌,红的绿的黄的白的,晃得人眼花。路上全是车,一辆接一辆,堵得走不动。人行道上人挤人,有逛街的,有吃饭的,有站在路边抽烟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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