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露出了欣慰的微笑,问道:“会赶马车吗?”
“现在不会……但我可以学。”
瞧着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容与总是想起前世见过的警犬幼犬——坚毅,警惕,又带着可怜。
“那行,我们坐后头,我给你抹点药。”
因为要直接去府城,他们来龙虎山的时候便多雇了一辆马车用来拉行李,此刻将后边那辆马车腾一下,好歹留出两个人坐的位置。
回程路上,容与替容易处理伤口。少年那一身看似凌乱的鞭痕,实则都避开了要害穴位。最深的伤口集中在肩胛,那里是伤上加伤,不过因着后边的鞭伤太重,容与已看不出前边的伤痕是什么。
还有少年颈后的一枚红点,容与以为是血迹,用细棉布擦了擦,结果发现是红色的痣。
通过“闲聊”,容与得知,容易比自己还大一岁,家中都是猎户,所以跟着学了些身手,也略识得几个字。
容与更满意了。
虽说她看出这少年肯定有所隐瞒,但有用的人总比无用之人要好,不是么?
管都管了,大不了以后多看着些。
“你以后跟着我吧,我去府学读书,你就在外边候着,跟着听一听,多学一些总不是坏事。”
府学不比村塾,富家公子可不少。再加上虽然府学不强制住宿,但多得是家远的学子,身边带个书童、小厮的伺候生活笔墨也正常。
从龙虎山到南昌府,也有一二日的路程。
容易身上有了些力气之后,就跟王二请教如何赶马车,王二倒是也不藏私,笑呵呵地指点着这孩子。
王二讲,容与也就跟着学,多学一样技能总不是坏事。
两个人轮流拿后边拉行李的马车练手,容易学得还比容与快些——王二悄悄跟容与说,瞧着容易是学过骑马的,熟悉马性。
就这样走一走停一停,游山玩水的,第三日傍午,两辆马车进了南昌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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