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博晓的节目排在晚会中场。
台下的观众笑得前仰后合,沈清澜坐在第一排,难得地露出了放松的笑容。
主持人报幕的时候,季博晓已经站到了舞台侧面的幕布后。
他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白天的西装,而是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修长的手腕。
灯光暗下来的一瞬间,他走上了台。
没有伴奏,他就那样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他身上,话筒握在手里,安静了三秒。
然后他开口了。
“这首歌,送给一个老朋友,也送给大家。”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但话筒把每一个字都清晰地送到了宴会厅的每个角落,台下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顾雪琪坐在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手里的餐巾。
她认得这首歌,前奏刚起她就认得了。
因为这首歌,是她大学时代在迎新晚会上唱过的。
那天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站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对着台下上千名师生唱歌。
她的声音在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她唱的时候一直看着台下第三排中间那个位置——季博晓就坐在那里,穿着浅蓝色的衬衫,侧脸在舞台灯的余光里好看得不像真的。
后来她才知道,季博晓那天根本没在听,他在看手机,和远在另一个城市的牧玉兰发消息。
但那首歌,她确确实实是为他唱的。
现在,他站在她的公司年会上,唱起了同一首歌。
季博晓的声线很好,低沉而温和,像冬天里的一杯温水,不烫不凉,刚好入口。
他没有刻意煽情,没有夸张的颤音和转调,只是用一种近乎讲述的方式,把歌词一句一句地唱出来。
台下的同事们都在安静地听,有人掏出手机打开闪光灯,像演唱会现场一样轻轻摇晃,有几个年轻的女职员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里闪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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