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只要他乖乖听话,我就让人带他去包扎。
结果呢?半路想跑。
跑了没跑成,那我剁他两个大拇指,不过分吧?
混江湖,讲的就是信用。
我靓仔胜既然说了要钱不要命,就绝不会多动你一根手指头。
但你要真喜欢折腾,那咱就慢慢来——先给你脸上添几道纪念品,再把你变成太监。
要是还能忍?那我让十三妹从钵兰街叫几个姑娘过来,围着你跳舞,喊:洪兴龙头蒋先生没卵用!
你能忍到那时候,算我输,钱我不要了,认栽。”
大佬B和陈浩南听得头皮发麻。
靓仔胜不是狠人,他是疯魔!
比起靓坤,他更像一头披着人皮的野兽!
“蒋先生,咱们已经输了,何必临死前还遭这份罪?”
大佬B低声劝道。
要钱,给就是了。
“大佬B,你这话我爱听。”
高志胜叹了口气,带着几分惋惜,“可惜啊,你是蒋天生的心腹,忠心耿耿,所以我非杀不可。
但我敬你是条汉子,答应你,绝不碰你家里人一根汗毛。
放心,我表哥靓坤那边,我也能说得通。”
“谢了。”
大佬B望着他,眼神里多了几分释然。
不管这话能不能兑现,至少死前能安心闭眼。
“至于你,陈浩南……”
高志胜转头看向他,嘴角微扬,“我答应过山鸡和大天二,留你一命。
可你现在跟他们反目成仇,我也没必要为你守诺。
不过肥佬黎的养女是我女人,她会亲手送你上路。
她要是没能一刀毙命,我也绝不补手——往后是生是死,全看你自己的造化。”
陈浩南垂下眼,沉默不语。
片刻后,他抬起头,声音沙哑:“谢谢你。”
“靓仔胜!”
这一刻,他彻底服了。
心里的怨恨、不甘,全都散了。
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
生死由命,不再挣扎。
高志胜再次盯住蒋天生,淡淡问道:“选吧,拿钱,还是先尝尝阉人的滋味?”
“我……我给。”
蒋天生颤抖着说出藏钱的四个隐秘地点。
高志胜听完,收起短刀,竖起大拇指:“四个窝点全在东兴地盘上,不在洪兴半步,蒋先生真是高明啊。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招玩得漂亮。”
谁能想到,堂堂洪兴龙头,把家底全埋在敌营?
这一手灯下黑,实在狠辣!
他随即叫人替蒋天生包扎伤口,自己则带着封于修,直奔其中一处密库——
港岛元朗,东兴五虎乌鸦的地盘。
消息传得飞快:洪兴红棍靓仔胜率数百手下,突入元朗!
瞬间震动东兴高层——骆驼、白头翁本叔、五虎纷纷惊动。
这家伙想干嘛?莫非真要在元朗立旗开战?
蒋天生勾结外人坑害肥佬黎的事还没收场,靓仔胜又来闹事?
“操!”
乌鸦当场暴跳如雷。
“老子地盘穷得叮当响,他跑来凑什么热闹?”
“长毛,给我召集人手!”
“老大,咱们跟靓仔胜的人打不起啊……”
乌鸦手下的头号打手长毛向来头脑清楚,他最明白自己这帮兄弟几斤几两——嘴上个个能吹破天,真要动起手来,没一个靠得住。
“搞错没有,谁说要跟靓仔胜干仗?”
乌鸦脸色阴沉,抬手就往长毛头上狠狠拍了一记。
“靓仔胜是洪兴最有狠劲的红棍,人家到我元朗地界上来,我不该敬杯酒?”
“还不快给我滚远点!”
长毛挨了这一下,心里反倒踏实了。
只要不是去招惹洪兴的靓仔胜,那就万事大吉。
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躺在医院里,更不想断手断脚。
当乌鸦带着百来个小弟赶到高志胜的地盘时,脑子里还在琢磨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靓仔胜,早就听过你的名头。”
乌鸦摘下墨镜,脸上堆起笑:“欢迎洪兴最能打的红棍来元朗走动走动,我是东兴五虎里的乌鸦,不知有没有这个面子,请你喝一杯?”
高志胜脸上的神情有点微妙。
他带来的手下们也都面面相觑,盯着眼前这位传说中的乌鸦,眼神里透着不解。
“乌鸦,以前元朗没洪兴的人,这次我高志胜带兄弟过来,就是要立旗。”
高志胜打量着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身肌肉确实唬人,看着挺有气势。
就是穿得太像老式古惑仔,土得掉渣,一点排场都没有。
“元朗这么大,又不全是咱们东兴说了算,”乌鸦依旧笑着,“欢迎靓仔胜和洪兴兄弟来这边发展。”
“再说这地方太穷了,比起尖沙咀、铜锣湾、钵兰街差远了。”
“你看你们兄弟一个个穿得体体面面,再看我这些手下,灰头土脸的,走出去都丢人。”
“以后有机会,咱们联手做点生意,一起捞钱。”
高志胜忍不住笑了。
原来东兴五虎里的乌鸦,还是个爱唠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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