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日期看了三秒。
卷宗里的解约通知,落款是2018年5月10日,理由是“连续三个月欠租”。
可这张收据显示,5月12日还在收租。
他把残片对折,塞进内袋。起身时,瞥见垃圾桶底部还有一角纸片,颜色更深,像是被水浸过。他伸手勾出来,展开——又是半张收据,日期是5月13日,金额相同,收款人签名一致。
他没再翻,把两张残片并排夹进笔记本。回到车里,打开卷宗复印件,将焦痕照片和收据残片摆在一起。
5月10日发出解约通知,称租户欠租;
5月12日、13日仍在正常交租并开具收据;
解约通知复印件右下角有焚烧痕迹,遮盖签收栏;
原件从未归档,归档人签名空白;
“陈德海拒签”四字为后期手写,笔迹与卷宗其他记录不符。
他拿出红笔,在笔记本上画了一条横线,写下:“若5月12日仍履约,则5月10日解约不成立。”
然后翻到新一页,写下两个名字:
陈德海
张建军
中间画了个箭头,标注:“5月10日解约 → 5月12日收租,矛盾。”
他合上本子,发动车子。
中午十二点二十三分,他回到律所楼下。阳光正照在门框锈迹上,金属反光一闪。他下车时,手扶车门边缘,袖口别针勾住了外套纤维,轻轻一扯,发出“咔”的一声。
他低头看了一眼,没去解,径直走进楼道。
电梯坏了,他走楼梯上二楼。走廊空着,门虚掩。他推门进去,把笔记本放在桌上,打开,翻到最后一页。
他盯着“若5月12日仍履约,则5月10日解约不成立”这句话,看了五秒。
然后拿起红笔,在句尾重重划下一道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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