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走出楼道,天光已经亮了。他把父亲那张纸条塞进公文包夹层,手指在拉链上来回滑了一下,确认它没露出来。法院大门就在三百米外,他没绕路,也没停下买早点。
立案庭的窗口前排着三个人。他站到队尾,把材料从包里取出来,重新理了一遍顺序:再审申请书、笔迹分析摘要、李建国口述记录、宏远劳务工商信息、目击证人陈述。那张转账记录他没放进提交文件里,只是用回形针别在自己笔记本的第一页,翻过时能看见。
轮到他时,法官姓赵,四十出头,眼镜腿上缠着胶布。她扫了一眼材料目录,抬头问:“你这是要推翻十年前的判决?”
“我申请启动再审审查程序。”
“依据呢?”
“五份讯问笔录书写人不一致,关键物证缺失,且存在强迫认罪可能。”
赵法官翻开笔录复印件,指着第二页:“你说不是同一人写的,有鉴定报告吗?”
“目前只有专家口头意见。”
“那就是没有。”
“但我已申请笔迹鉴定,只要法院批准,随时可以送检。”
“现在不是批准的时候。”她合上材料,“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驳回申请。”
林远没动。“我提交了一份新证人笔录,称火灾当晚看到两名穿制服人员搬运汽油桶。”
“穿制服?”她抬眼,“城管、保安、消防都穿制服,你能确定是办案人员?”
“证人无法辨识具体单位,但明确表示非现场救援人员。”
“那就是不确定。”她把材料推回来,“这种情况,不能作为启动再审的理由。”
林远低头看着那摞纸,没去接。“我请求将证人陈述附卷备案,若后续有证据指向具体责任人,希望本案能重新开启审查。”
赵法官顿了一下,在材料首页写下“附卷备查”四个字,签了名。
他收好文件,转身走出立案庭。走廊尽头是法官休息区,他敲了敲助理办公室的门。
里面的人三十来岁,低头在看卷宗。林远说明来意,对方摇头:“这案子领导定了,没硬证据别再提了。”
“我只是想了解合议庭是否看过补充材料。”
“我说了,别浪费时间。”
林远把装订好的《证据疑点对照表》放在桌上,封面写着:请转交合议庭参考。他没多说,转身离开。
经过立案庭外的公告栏时,他脚步慢了下来。一张红头文件贴在正中:“法治共建先进单位”名单,恒正所排在第一位,郑世坤的名字加了粗。下面是赞助金额:三十万元。落款是法院政治部和司法行政科。
他掏出手机拍了两张,一张全景,一张特写名字和金额。
回到律所已是中午。他把照片导入电脑,新建文件夹命名为“周大山案·关联记录”,拖进去。刚关掉窗口,李薇敲门进来。
“法院那边怎么说?”
“驳了。理由是证据不足。”
“他们看了笔迹问题吗?”
“看了。但没有正式鉴定报告,不算数。”
李薇站在桌边没走。“老陈刚才打电话来,说你找他问环卫工的事?”
“嗯。他记得是谁报的警。”
“你怀疑什么?”
“我不怀疑,我在找人。”
她点点头,出去了。门关上前,又探头说:“周正言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周正言坐在办公桌后,手里捏着一张打印纸。林远进门,他没抬头。
“你去法院之前,没跟所里打招呼。”
“事情紧急,我没来得及。”
“你现在不是实习生了。这种案子,牵一发动全身。”
“我知道。”
“郑世坤昨天来过法院,和副院长吃了饭。”
林远没说话。
“我不是拦你。”周正言把纸推过来,“这是上个月市律协的通报,恒正所被评为‘行业标杆’。你这时候撞上去,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
林远拿起那张纸,扫了一眼,放回桌上。“我会注意方式。”
“注意方式没用。人家有资源,有关系,有渠道。你有什么?”
“有材料。”
“材料得有人看才行。”
林远看着他。“你看过那份笔迹分析吗?”
“看了。但光看没用。”
“可它确实不是一个人写的。”
“可法院说它就是一个人写的。”周正言叹了口气,“你爸当年也这么查,最后呢?”
林远没接话。
“我不是劝你放弃。我是说,别把自己搭进去。”
他起身,走出办公室,顺手带上门。回到工位,打开电脑,调出王涛发来的消息:“第二份和第四份笔迹,接近预审科陈广平的风格。”
他新建一个文档,命名为“陈广平”,输入几行字:预审科旧员,2013年在职,笔迹特征匹配度高,现调任档案室。保存,归入“周大山案·关联记录”。
手机在下午五点震动了一下。他正整理卷宗,点开短信。
号码是虚拟号,内容只有一行字:“再闹,让你和周大山一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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