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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萧勾腰,探了探脑袋,试图从林莳藏得严实的怀抱里窥探出点什么。
结果得到了一个驱赶的眼神。
他撇了撇嘴,正欲离开,忽然见对方偏头露出一张侧脸,漂亮实在漂亮,就是有点眼熟。
林萧挠了挠脑袋,思考到底在哪里见过呢。
对了!好像就是在林莳家里!
明烟戴着蓝牙耳机听歌,完全没有察觉到室内细微的动静。
她原本昏昏欲睡,坐久了实在不舒服,不耐烦地抬头看向吊瓶,见只剩一小半后,心情好了一点。
正好她听烦了,摘掉耳机,忽然听见什么动静,转过身来见到一个眼熟的面孔。
哦,好像是林莳的兄弟来着,叫林萧。
对方见到她的正脸,显然反应过来,一脸震惊,嘴张成O型,手颤颤巍巍地指过来,“你……你是……明烟?”
将近五六年没见了,人大致模样没变,气质更好了,果然高材生就是不一样,参加工作后出落得更加水灵漂亮了。
他一眼没能认出来太正常了。
明烟喉咙痛,牙炎又严重,不太愿意说话,出于礼貌,她轻“嗯”了一声表示回应。
啊啊啊!
她承认了!
那就是说他兄弟真的和对方复合了!
原来他们几个都是小丑而已,还搞什么撮合,简直没眼看。
旁观了一会儿的男人见气氛还算好,将人揽回怀里,转移注意力般开口,“大概还有十分钟就回去了,明烟,你渴不渴?我带了水。”
明烟点点头,有点,接过他从包里拎出来的卡通水杯,苦着脸喝了两口,勉强忽视那种吞咽带来的灼烧感。
林莳接过并合上水杯,当好一个合格的人形抱枕安抚女朋友的同时,轻飘飘地向外睨一眼。
接收到信号的林萧无奈只好撤了。
不用问了,见他们两个这种旁若无人的亲昵样,肯定是复合了。
还得是明烟这种顶级白月光,只需勾勾手指,一个眼神,就能将林莳耍得团团转,立刻缴械投降。
还得是林莳有种痴情,愣是苦苦熬到对方回头,破镜重圆了。
有这种毅力,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活该人家的初恋是从小养到大的漂亮妹妹呢!
林萧:[这两个人是林莳明烟。]
出了诊所,林萧面无表情地再次扔下一个鱼雷,方才平静下来的群里又炸开了锅,热火朝天的一条一条消息冒出来。
他稳坐吃瓜第一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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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针,两人就回去了。
医生还配了一堆药,每天都得按时按餐服用。
明烟看着那一大袋子,只觉得命苦口更苦。
是药三分毒,呜呜,她不会被毒死吧?
知晓对方本性的林莳严格督促她吃药,即便见人一脸不情愿,依旧面不改色地递上水和药。
可总归是心疼的。
这几天明烟不怎么开口,更没吃多少东西,小脸都瘦了。
事后,男人总会抱着人亲亲脸颊,说些好话哄人。
自以为是的安抚,在明烟看来,分明就是在借机占她便宜!
太阴险狡猾了!
好在三四天过后,她的症状有所缓解,是时候该回陵水完成最后阶段的收尾了。
换个地方生活相当于搬个家,那些旧物和衣服她都舍不得扔,打算选一些邮寄过来,实在不行转二手卖掉。
明烟要回陵水,即使跟他解释过缘由,林莳还是露出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紧张得不行,仿佛她一去不复返了一样。
最终,捱不过男人像只淋湿小狗的眼神直直盯着她不放,让他跟着去了。
两人坐的是高铁,让人回忆起上次一起坐的时候,已经十分久远了。
但她还是记得清清楚楚。
明烟抿了口水,看着两人紧紧十指相扣的手,偏过头和他对视,“你不用工作的吗?”
多久了,一天天像监视犯人一样和她形影不离,就跟无业游民一样。
林莳不甚在意地回道:“当老板会管理员工就行,再说了,又不止我一个人。”
明烟顿时哑然,想到当初准备的红包还是小了点,幸好没送出去。
到了陵水后已经是下午了。
晚上明烟不得不撇下林莳,去参加一个项目的庆功宴。
她算是半个核心成员,只是转手又交给了别人。
坦白这件事的时候,明烟有点小心虚,见男人脸色寻常,不由得背过身松了口气。
这段时间忌口,她吃得太寡淡了,就想好好趁机祭一下五脏庙。
否则在林莳眼皮子底下,一点辣味和浓重的油烟味都尝不到。
他们定的地方是海底捞。
明烟吃的东西,从辣锅里捞出来又过一遍清汤,沾了辣味又不怕反弹,还吃了一点甜品和炸物,幸福感爆棚。
她吃得开心,又是私下里,表情比较随和,对几个同事的态度都表露了不同寻常的热情。
连和她搭档许久的许近南都察觉到了她的好心情。
像是从淡雅的栀子花变成了浓烈的向阳花,更吸引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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