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一条大街上,人很多,有一种熙熙攘攘的感觉,但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灰蒙蒙的。两侧的商铺前都挂着林林总总的招牌。一侧的招牌突然高高的飘了起来,像是被风吹得猎猎飞扬。我却并没有感到有风吹在我的身上。我已站在了一个很高的地方,我似乎在俯瞰着底下的人群。熙熙攘攘的人群涌过来,又涌过去。似乎很是兴高采烈,我不知道他们是在干什么?我突然又站在了一个很大的湖泊前。湖泊上依旧是灰蒙蒙的,我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湖水原先很平静,却渐渐起了波涛。波涛越来越大,竟掀起的巨浪。巨浪朝我扑来,我想转身逃跑,双脚却动弹不得……
一个副局长的离去,使党组成员的分工成了一句废话。反正只剩下一名副局长。我也就不再分工。办公室、文化课、体育科,各科室都有科长或主任。召集了开了个会。将旅游这一块的工作先归并入文化科。向他们明确,所有工作先向副局长汇报。副局长认为有必要的再向我汇报。如果能定夺的,便可由副局长定夺。一是因为文化、体育方面的业务我不熟悉,我需要时间了解。二是这位副局长一直在乡镇党委任副职,我相信他能当好这个配角。三是我估计区里很快便会派个副局长来,到时再分工也来得及。
部门的规矩,不管党组如何分工,人事和财务权必在一把手手中。勿需我着重说明。再说,我也想切实了解一下这位副局长的个性。旅游这一块虽然也划归了我管。但就这个区来说,这项工作还属于空白。我原在区计划部门工作。全区的国民经济发展纲要,从严格意义上说,还是我主持编制的。文化和体育在《纲要》中都占有一席之地。虽然这一席之地份额小了些,好歹也总算是一席之地。旅游却没有这样的殊荣,旅游在那时还属于刚刚提出的一个概念。就这个区来说,又资源相对贫乏,也难怪不能在《纲要》中登堂入室。
倒不是我在主持编制这个《纲要》时,对旅游工作不重视。实在是那时候的区一级财政仅仅是一个保吃饭的财政。属市管辖的半级财政。市里的全市发展纲要中没有我们区的旅游业份额。如果我将旅游业纳入区发展《纲要》不是自讨苦吃嘛!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区长已经明确了增挂区旅游局的招牌。虽然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开展这项工作,对于我来说,已是责无旁贷。那么,怎么解决发展《纲要》中没有一席之地的尴尬呢?怎么才能将旅游工作作为本部门名正言顺的工作呢?在区《纲要》中重新增加文字表述?这太繁琐。修改《纲要》,需要经过人大通过这个程序。在区人大休会期间,重启这个程序,显然不太可能。就算同意启动这个程序,工作也太繁琐。
我带着文化科的几位部下,跑遍本区范围内,在历经风雨侵蚀之后仅剩的那几个有数的古迹。边思考着这个问题。梅花州是我的故乡,或者说应该是我父亲的故乡,那儿尚存着一些断垣残壁。古老的石桥、石埠。尤其是隔河相望的那两棵近千年的银杏,以及芦苇丛中遍地的瓦砾,无不回响着历史的余韵。在我幼年时,父亲曾讲起的“双龙抡珠”的地形和围绕这地形展开的传说是动人的,也是引人遐想的。如果能发掘的话,岂不是很美丽的历史人文资源吗?
我特意在这个镇召开了一个座谈会,请一些熟悉梅花州历史的老年人重温和畅谈这段美丽的传说。传说是动人的,但现实是残酷的。小镇原来的土着都已外迁,空留下这些瓦砾,这些颓废的石桥、石埠,这些断垣残壁,在风中低吟浅唱;那巨大的树冠下银杏树苍老的枝干和虬龙般隆起的树根;那修长的芦竹在微风中摇曳的身影。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岁月便在这摇曳中悄然溜走。在人们漠视的淡然中,渐成遥远的回忆。他们告诉我说,镇政府的一位退休老人,原也是梅花洲人。退休之前将梅花州的石佛寺重建作为他的人生目标,四处奔走,求援集资。相信不久的将来,石佛寺的香火必定会在银杏树下缭绕。这真是一个让人兴奋的消息!
在这个业已破落的小镇西侧不远,是我十多年前曾经下乡当知青的地方。当初家家户户种植的桃梨,那时已经得到了大发展,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水果生产基地。在乡镇当党委书记时,为了发展本乡镇的特色农业,我还曾带了各村的支书、村长来考察过,希望也能像这里一样,走出一条开发农业的新路来。让葡萄架和桃、梨、杏成为农田里的当家产品;工业上有毛针织品,流通业有市场,农业上成了水果生产基地,我所在的那个镇经济发展的基础不是夯实了吗!在春天来临时,满田野一片云蒸霞蔚,一片白色的云朵,这应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田野风光?如果能与梅花州的开发连成一线不是足以让旅游人流连忘返了嘛。
梅花州的南侧紧邻着我的故乡小镇,恢复它的临河水榭式商铺;恢复它足音悠悠的青石板街道;恢复那些旧时宅院。不是又是一个古镇嘛。让镇中心悠悠的小河流水,传唱千百年来“凤喈凰舞”的和韵,让游人领略江南水乡是另一份美丽,这难道不足以引人遐想么?开发旅游是需要想象的!现实中已经有了这么多足够引发人们想象的存在,努力发掘,难道不能比腐朽为神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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