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题。”
“张三在KTV唱歌时与隔壁包间的李四发生冲突,张三抄起桌上一个啤酒瓶砸向李四。请问,张三的行为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A.李四先用啤酒瓶砸张三,张三反砸回去。”
“B.李四指着张三骂了一句‘你唱歌真难听’,张三愤怒之下砸了过去。”
“C.李四正在对张三的女朋友动手动脚,张三为了保护女友砸了过去。”
“D.李四什么都没做,但张三是万龙会的成员,觉得不砸有损公司声誉。”
“E.李四其实是张三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两人在砸酒瓶的过程中突然相认,然后抱头痛哭。”
“哈哈哈哈哈..........!!!”
全场再次爆笑,有人笑得直拍大腿,有人眼泪都出来了。
这种题目,也就他们万龙会能出得出来,放在外面根本不会出这种奇葩题。
赵天一又一次率先开口答题。
“正确答案是A和C。”
“A属于典型的反击型正当防卫,C属于对他人人身权利的防卫。B不构成防卫,因为‘唱歌难听’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虽然有部分学者认为精神伤害也算伤害,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并不支持这一观点。
当然了,你要是因为别人说你唱歌难听就拿瓶子砸人,那法院只会觉得你唱歌确实难听,而且脑子也不太好使。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D这个选项很容易误导人,我正好借这个机会跟大家重申一遍,万龙会是正规企业。”
哪位兄弟心里要是觉得不砸有损公司声誉,请比赛结束后到律所来找我单独聊聊。
此话一出,笑声戛然而止。
几乎所有核心成员都默默地移开了目光,不去看赵天一。
找赵律师单独聊聊,那还不如直接上台跟云哥打一场,至少云哥不会让他们把《刑法》抄十遍。
“至于E选项,我也跟你们解释一下。”
“首先,临场认亲这件事虽然从伦理上很感人,但它不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也不属于责任阻却事由。其次,如果两人确实是亲兄弟,轻伤以下可以刑事和解,但重伤以上仍要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我个人建议不要在KTV里做亲子鉴定,准确率没有保障,而且费用还贵。”
“哈哈哈哈哈.......”
全场第三次爆发出笑声。
这次连擂台边上负责维持秩序的几个黑衣人都绷不住了,肩膀一抖一抖的,有一个实在没忍住,拿手捂住了脸。
范德格靠着翻译艰难地消化这些题目和解答,脸上的表情从茫然渐渐变成了通透。
他大概明白了。
万龙会法务部出这种题,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考试。
他们是在用最离谱的方式给所有成员普法,把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一个个让人捧腹大笑但又印象深刻的段子。
但是不得不说,效果确实好,连他都感兴趣了。
前面展示的是武力,现在展示的是法力。
这柳大小姐的御下之术,确实让人叹为观止,太特别了。
该狠的时候能打能杀,该守规矩的时候比谁都懂法。
这种特别的平衡感,他活了五十多年没见过第二个人这么干过,还似乎做到了。
范德格终于忍不住了,主动打破了沉默。
“柳小姐,你的员工……很有意思。”
柳语彤终于转过头来,第一次正眼看向他。
“范德格先生,万龙会的每一位成员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的。他们确实很能打,但同样也非常遵纪守法。因为我觉得,不管是在我们龙国还是在外国,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底线,你觉得呢?”
范德格嘴角抽了抽。
他真不太相信这话是她真心说出来的。
遵纪守法?他不信。
利用法律规则的漏洞干一些暴力的事,他信。
心里虽然这么想,他嘴上却不会这么说。
“是是是,柳小姐您说得非常对。”
柳语彤笑了笑:“所以范德格先生,既然你认同这一点,那你说说看,你是希望面对一个完全不守法的敌人呢,还是希望拥有一个遵纪守法的朋友?”
范德格:“……”
密码的,话都让你说到这个份上了,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啊。
法律知识总决赛在一片欢声笑语中落下帷幕。
夺冠的毫无悬念是赵天一,满分六百分,他拿了五百八十分。
之所以没拿满分,那是因为最后一题他没有答,给后来者一个追赶的机会。
第二名是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生,四百六十分,本届的大黑马。
据说她是帝都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正在天一律所跟着赵天一当实习生。
法律知识比赛结束后,柳语彤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然后站了起身来。
见她站了起来,全场一万多人同时收声,同时站了起来。
“范德格先生。”
范德格浑身一激灵,也连忙站起来:“是,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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