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姆城竞技场。
饶是见多识广的尹欢水,也完全没想到过这种画面。
给殿下当了七年的炉鼎,结果今天变成殿下给我当炉鼎了?
齐星宇也是绝望啊。
本殿不要当奴隶口牙!
更不要给小欢当啊!
他只是意识有点模糊,不是晕了。
下意识地,他就把颈环扯碎了。
本殿天下无敌,绝不给人当炉鼎!
然后就是一声撕裂空间的巨响。
在项圈被破坏的刹那,红发的小女孩格兰德莉法再次挥着拳头出现在了齐星宇面前。
砰!
齐星宇就跟不倒翁似的。
随着惯性摇摆,摇~摆~
然后格兰德莉法才对着尹欢水一脸抱歉:“不好意思啊,爷忘了他力气大,能挣开项圈。”
“放心,爷包售后,爷给你换个结实的。”
随后她掏出一个黑色的大项圈,又是咔嚓一声套齐星宇脖子上。
“这玩意是爷做战锤的时候剩下的边角料,他绝对破坏不了。”
“就算破坏了,爷也会再过来一趟,给他换个新的。”
“爷办事,你放一百个心。”
“怎么样,爷对你不错吧。”
“爷会在瓦尔哈拉等你,等你回心转意,自愿加入爷后宫的那天,哈哈哈哈!”
在笑声中,小格兰又飞走了。
尹欢水依旧风中凌乱。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她站在竞技场里,左手抓着齐星宇过去穿的黑色龙袍,右手牵着链子。
链子的另一头拴在齐星宇的颈环上。
非常标准地奴隶主牵奴隶的姿势。
可这时候,竞技场的观众集体沸腾了。
“天啊!快看她手里拿的那件衣服!”
“预言曾说‘冻土将诞淬毒之矛,其衣纹饰异乡的古老’。我认得那衣服上的图腾,那上面画的是东域的龙!”
“我就说嘛,那斯坦比约森虽然厉害,但怎么看都不像外域的人,是怎么做出来那么格格不入的钢铁巨兽的。”
“现在看明白了,一定是偷了这位异乡勇士的东西。”
“快去通知金鬃氏族的人,异乡勇士来我们斯托姆城了!”
整座斯托姆城再次沸腾。
尹欢水,三度遭遇茫然。
……
“黑翼啃噬世界树根
龙焰舔舐人类的黄昏
金坛蜜酒倾覆成灰烬
瓦尔哈拉沉入冰海坟
冻土将诞淬毒之矛
其衣纹饰异乡的古老
母血染透渡鸦的灰袍
仇敌之泪淬炼成锋镐
独眼将倒映龙瞳凶光
胡须结满霜火的勋章
却听盾女在墓茔歌唱
同一声战嚎穿透胸膛
猛士自龙腹剖黎明
谜底在烈焰中显形
若见蛇环咬住她脖颈
便是英灵殿门开之时”
……
在自己的房间里,琳萝丝再度弹唱起预言的诗篇。
可一声大吼打断了她。
“琳萝丝!”
如熊一般强壮的男子敲开了琳萝丝的房门。
男人的金发偏向暗红,半身都是血,右手还提着一只巨大的鹿首,左手则拎着灰黄的麻布袋。
琳萝丝开门,看到来人的样子,十分担心:“哈马尔?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的?你没事吧。”
斯坦纳有三个孩子,长子哈马尔,次女琳萝丝,幼弟安维德。
“放心,不是我的血,是鸦语氏族那帮混账的。”
“返航的时候遇到了鸦语的船队,我们把那群玩巫术的懦夫杀得一个不剩。他们的东西也都归我们金鬃了!”
“对了,这个给你。”
哈马尔粘满血的手从袋子里掏出一把骨笛。
“鸦语氏族都是一群懦夫,但他们做乐器确实有一套。不过啊,乐器做得再好,也比不上咱家的小金雀。”
琳萝丝眨眨眼睛,有点不好意思退开两步。
“哥哥,我不能要……”
“拿着。”哈马尔不由分说地把骨笛塞到了琳萝丝怀里,“这可是荣耀的战利品,你不要,那就是在贬低我的荣耀。”
“女武神在上,你坚持拒绝的话,我可能真要跟你决斗了。”
琳萝丝尴尬地笑了两声,把带血的骨笛收了起来。
如熊一般强壮的哈马尔在琳萝丝小屋门前的树桩上坐下歇脚:“听说预言中的异乡勇士出现了,今晚他会来参加金鬃家族的宴会,你有什么打算吗?”
“斯托姆的金雀,将在它命定的笼中歌唱。”琳萝丝舒展手臂,面朝空中的太阳轻歌,“就像征服冰海的猛士,终有一日也有归航。”
哈马尔笑道:“你要是真愿意嫁,我就不多说了。但你要是不愿意,哪怕是跟异乡勇士决斗,我也绝不会让他娶走你。”
“作为金鬃氏族的第一猛士,谁想娶我们的金雀鸟,就得先打赢我才行!”
他取下腰间别着的钩斧砸向地面,发出一声如熊般的战吼。
“喝啊!!!”
巨力让地面开裂,整片土地用巨大的震颤为斯托姆菲尔德第一猛士祝颂。
他对和他一起前来的战士喊道:“金鬃的勇士们,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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