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哈马尔,会在今晚的宴会上向异乡的勇士发起挑战。如果他连战胜我都做不到,那他怎么可能保护的了我的妹妹。”
“以女武神的荣耀起誓,我不同意这门亲事。”
“让异乡者用他的武力为自己挣得荣耀和尊重,而不是靠虚无缥缈的预言!”
“他甚至都无法完全证明自己就是预言中的勇士,凭什么能娶斯托姆的金雀鸟!”
“晚上等我号令,你们就把宴会厅围起来,让他不得不直面我哈马尔的挑战!”
琳萝丝紧张地看着他:“哥哥,你不要任性,父亲也是为了我好。”
“这不是任性,这是北域的规矩!”在战士们的吼声中,哈马尔手持钩斧高喊,“如果他连我都打不过,就不配被称为勇士!”
“琳萝丝,你只需要像平日那样继续歌唱就好了。联姻这种麻烦事,哥哥替你解决!”
“不要为了家族苦恼,不要权衡利益做出牺牲,金雀鸟只需要歌唱,快乐的歌唱。”
“走!做好准备,跟我去会会这位异乡的勇士!”
琳萝丝根本拉不住他,哈马尔带着他的手下掉头就走,看来是非要在晚宴上挑起决斗不可。
她心急如焚。
为什么远行劫掠的哥哥偏偏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在决定自己联姻的宴会上。
哈马尔手下全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本人更是斯托姆菲尔德最强大的战士。
氏族一直以他为傲,尤其在部族的战士中威望很高,只要振臂一呼,有很多人会响应。
今晚迎接英雄的宴会上,他一定会和勇士还有父亲爆发冲突。
金鬃氏族恐怕会有不小的动荡。
就算父亲比较理智,可哥哥不会,他心中全是对战斗和荣耀的渴望。
琳萝丝都可以遇见,两人就算不刀兵相见,也肯定会大闹一场。
到时候父亲的谋划不就完了吗?用和勇士的联姻来让金鬃氏族发展壮大?都分裂了还怎么壮大啊。
而且万一勇士没打过哥哥,就更下不来台了。
为今之计……
琳萝丝下定决心。
抢在哥哥动手之前,先把自己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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