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孙海波拉闫文宇入伙的计划已完成大半——一边演戏一边办事,双管齐下。
其实对于在哪儿动手,孙海波心里早有打算,闫文宇所考虑的他早已想过。他早已决定,就抢襄湾区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的警察,具体是谁,就看谁倒霉了。
只不过在闫文宇发表意见时,他故意表现得十分支持,顺势捧了一下。
接下来的行动按计划进行。两人来到襄湾区,走到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附近时,孙海波说:“哎,这儿挺合适。”
于是他们开始在周边寻找目标。等到下班时间,派出所警察陆续下班走出来。
孙海波一眼相中了一个人——杨坤,腰间别着一把手枪,特别显眼,老远就能看出那是枪。
有人也许会问:那时警察虽然都配枪,但为什么这么明显,让人一眼就能认出?
其实原因有二:第一,当时普遍配发的是五四式手枪,体积较大,加上枪套别在腰间,自然显得鼓囊囊的。也有人会说,那可以藏在衣服里或包里啊。
而这正是第二个原因——藏在里边你们不就看不见了吗?
就是要让你们看见这是枪,告诉你们“我有枪,你惹一下试试?”这比孙悟空的金箍棒还管用,带着它就是显摆身份、高人一等,没人敢轻易招惹。可一旦遇上亡命之徒,这就成了最显眼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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