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这种东西,最吓人的从来不是法律条文,是它背后的暗示:
我有资源、我能拖你、我能让你闭嘴。
可林远最不怕的,就是“拖”。
因为省版平台从第一天起就不是靠嘴活着的,它靠的是证据链、编号、变更单、责任人。你要打官司?好,省里最愿意的就是把一切摊在光下。
刘曼把律师函读完,问得很现实:“我们要不要删?不删会不会影响试点?他们要是去媒体那边炒‘省里打压企业’,很麻烦。”
林远点点头:“麻烦一定会来。但删不删,得看我们有没有一条更强的规则。”
他把律师函推给审计旁听的人:“你看这函里最关键的一句是什么?”
旁听的人指着一行字:“‘涉嫌不正当竞争’。他们想把公共通报说成商业竞争。”
林远笑了一下:“那就把我们从‘商业主体’里摘出去——我们不是竞争者,我们是公共系统的维护者。公共系统发布风险提示,不叫竞争,叫履职。”
陈毅立刻明白:“要补一个‘风险提示授权条款’。”
林远点头,白板写下新编号:
RISK-NOTICE-01|公共风险提示条款
NOTICE-IMMUNE-01|履职免责边界
SEC-ASSURE-01|独立安全评估挂钩
“他们最会打的就是‘商誉’。”林远说,“那我们就把每一句话都落在三件事上:事实、编号、边界。我们不评价他们好坏,我们只发布:发生了什么、依据是什么、对项目怎么处理、对干扰源怎么处理。”
第二天早上,公共接口发布《风险提示与事实说明(IH-521-0011)》。
全文不长,但结构像钢筋:
1)事实:联盟海报与“未认证不采纳”传播链(附截图hash、时间戳)
2)依据:PATCH-FAIR-01与CERT-NO-01(公开条款编号)
3)边界:不评价培训服务优劣,仅提示“不得作为采纳门槛”
4)项目处理:不惩罚项目、不扩大风险分;项目按省版规则继续推进
5)干扰源处理:列入观察名单,触发抽检与合作资格审查(公开流程)
最后一句话更像一记闷锤:
“如认为事实有误,请按公共接口提交更正申请并提供可复核证据;口头异议不进入流程。”
这句话一出,律师函的威慑瞬间掉了一半——
你可以吓人,但你拿不出证据,就进不了系统;进不了系统,就改不了事实。
对手当然不会就此停手。
当天下午,粤云数科的人换了更“政治正确”的打法:
他们在媒体渠道放风,说省版平台“垄断标准”“压制创新”“影响地方数据主权”。
这套话术一出,很容易让外行跟着起哄。
林远没有下场骂战,他做了第三刀:把安全与主权问题工程化。
SEC-ASSURE-01上线:任何涉及互认链、补丁链的第三方工具与服务,都必须通过独立安全评估,评估报告摘要公开、风险项公开、整改项公开——不公开就不能接入。
清远信息中心主任在电话里半信半疑:“公开评估,会不会把漏洞暴露?”
林远回答很简单:“漏洞本来就存在。你不公开,漏洞只会变成把柄。公开之后,漏洞才会变成整改清单。”
审计旁听的人也补一句:“公开的是摘要和整改,不是把钥匙挂门上。你们别被对手带节奏。”
当晚,佛山率先提交了安全评估申请,清远也跟进。
粤云数科这边反而卡住了——他们最怕的,就是公开整改,因为公开整改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再把“黑箱能力”当卖点。
何经理给林远发来一句话,像现实世界的认证:“你们这套把争议变流程、把流程变编号的打法,银行最喜欢。我们风控不怕争议,怕的是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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