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没有片刻停歇。借着这雷霆手段铸就的权威,他下令对麾下所有军事力量进行了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排查。高顺负责核点人员、军械,赵云带人清仓查库,连张飞也被派去盯着马厩,清点那些比人还精贵的战马。
几日下来,一份份详尽的清单被送到了都尉府那张破旧的案几上。油灯下,刘锦逐行审阅,眉头越锁越紧。当最后一份粮草册子看完,他闭上眼,靠在椅背上,久久不语。灯光在他年轻却已显刚毅的脸上投下深深的阴影。
现实,比他预想的还要残酷。
他麾下,名义上有两千兵马,实查下来,算上高顺一手操练的五百新军,能提刀持矛者,不过一千六百二十七人!其中超过三分之二是需要重新整顿、操练的原郡兵。
而武备更是触目惊心:
· 铁甲仅得八十七副,其中还有近半是修补过的残次品,穿在身上,不知能否挡住胡人的骨箭。
· 皮甲倒有四百三十副,但多数陈旧不堪,鞣制工艺粗劣,在真正的利刃面前,恐怕与厚布无异。
· 弓弩合计三百一十张,许多弓臂已然开裂,弩机锈蚀,能立刻用于战阵的,不足两百。
· 长矛环首刀堪用者一千一百件,意味着仍有数百士卒需要共用或使用残破兵器。
· 最要命的是战马,两百八十三匹,大多瘦骨嶙峋,能负载骑兵冲锋陷阵的良驹,屈指可数。
· 箭矢库存四万余支,听起来不少,可合格的铁簇箭,仅一万两千支出头。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粮草数目上,心彻底沉了下去。
粮食:一千八百石。
草料:一千二百束。
他默默计算着:一人一日需食五升,全军一日便要消耗八十一石粮!这一千八百石存粮,即便精打细算,也仅够全军二十二日之耗!这还不算城中仍需赈济的流民和百姓!那千余束草料,对于近三百匹战马而言,更是支撑不了几日。
“一千六百人,对丘力居至少三千,甚至五千控弦之士……”
“残破衣甲,对胡人自幼娴熟的弓马……”
“二十二日存粮,对来去如风、就食于掠的胡骑……”
刘锦低声自语,每一个字都透着千钧重压。他终于深切体会到,为何边境会糜烂至此。这不是某个官员、某个将军的无能,而是整个系统性的腐朽与崩溃!他接手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烂摊子,一个内无粮草、外有强敌的死局!
然而,他眼中那片刻的沉重与疲惫,很快便被更深的决然所取代。他猛地睁开眼,眸中锐光重现。
“高将军!”
“末将在!”高顺应声而入,如同永远不会弯曲的铁枪。
“新军操练,强度再加一倍!弓弩射击、结阵防御,列为重中之重!我要他们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战力!”
“诺!”
“子龙!”
赵云的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
“城防修缮不可停!加派所有得力斥候,我要时刻知晓丘力居主力的动向,一兵一卒的异动,都需立刻来报!”
“是!”
“翼德!”
“俺在这儿!”张飞的大嗓门从院外传来,他正为清点马匹憋了一肚子火。
“军械修缮、箭矢打造,由你全权监督!告诉工匠,不惜工本,日夜赶工!我要看到源源不断的箭矢送入武库!”
“包在俺身上!”
一道道命令,清晰、冷静,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困境如山,却更激起了他劈山开路的决心。他知道,自己必须在乌桓人下一次露出獠牙之前,让这支孱弱的军队拥有最起码的獠牙和硬骨,并找到维系这微弱生机的方法。时间,成了他最奢侈,也最紧迫的东西。
塞外的寒风渐渐被初夏的暖意取代,已是光和六年的五月。
三个月,足以让宾徒县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刘锦不惜重金(动用了部分玉冰烧的销售利润和甄家商队的渠道)的投入下,陆续购得了十几匹优良的幽州战马,与原本堪用的两百八十多匹战马凑在一起,终于勉强凑足了三百骑之数。刘锦、赵云、张飞三人,各领一百骑,作为全军最锋利的尖刀。张飞乐得天天泡在马厩,对着他那百骑宝贝疙瘩,嗓门都洪亮了几分;赵云凭借高超的骑射技艺和对骑兵战术的深刻理解,开始着手摸索和训练这支属于他们的精骑;刘锦自己也以身作则,在马背上锤炼着生疏的骑术与枪法。
更重要的是,那五百新军,在经过高顺近乎残酷的三个月地狱式操练后,已然脱胎换骨。他们并未独立成军,而是被刘锦以“队率”(管辖50人)、“什长”(管辖10人)的身份,如同坚韧的筋骨一般,彻底融入了经过筛选整顿、补充至两千五百人的郡兵体系中。这些新任的基层军官,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将军令如臂使指地贯彻到最底层,彻底改变了旧郡兵散漫疲沓的风气。
至此,刘锦麾下拥有了一支两千八百人的步骑混编部队(三百骑兵 + 两千五百步兵)。步兵由高顺统一统领,其治军之能,在这三个月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法令严明,赏罚公正,训练时如同冷酷的磐石,生活上却偶有关怀士卒之举,赢得了全军上下的敬畏与信服。这支军队,号令统一,阵列严整,虽尚未经历大战洗礼,但那股子勃发的锐气,已远非昔日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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