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
最后一缕暮光透过泽安县悦来客栈二楼窗棂的缝隙,斜斜地切进客房,恰好落在胡三那双圆睁的眼睛上。瞳孔已经散了,却还凝固着临死前的惊愕——仿佛看见了什么绝不该出现在此处的人,或事。
血从他被割开的喉咙蔓延开来,浸透了粗布衣衫,在客栈老旧的木地板上勾勒出一幅狰狞的图案,边缘已经开始发黑、发硬。房间里弥漫着铁锈般的腥气,混着客栈特有的潮湿木头与廉价熏香的味道,令人作呕。
“让开!都让开!”
县令白仁武的声音又尖又急,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他挤开围在门口的看客,皂靴踏进房间,官袍下摆扫过门槛,沾上了一抹暗红。
“大人。”捕头赵四躬身退到一旁,脸上是恰到好处的惶恐与恭顺。
白仁武没有看他,径直走到尸体旁,只瞥了一眼,便厌恶地皱起眉头,用袖口掩住口鼻。
“死多久了?”他问。
“客栈掌柜说,今早送热水时发现的。”赵四低声道,“尸身已硬,应是昨夜子时前后出的事。”
“包袱呢?”
“不见了。”
白仁武的眉头舒展开一些,眼中闪过一种近乎轻松的神色。他转过身,目光扫过门外挤着的人头——客栈掌柜、几个房客、还有那个瑟缩在角落、脸色惨白如纸的店小二王小乙。
“谁是最后一个见死者的?”白仁武提高声音。
王小乙浑身一颤,“扑通”跪倒在地。
“是、是小人……昨晚亥时,胡客官说要热水洗漱,小人送水上楼……那时、那时他还好好的!”
“那时包袱可在?”
“在……在桌上,灰布包袱,鼓鼓囊囊的。”
“里面是什么?”
“小人不知!小人不敢乱看客官的东西!”
白仁武冷笑一声,走到王小乙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今早是你发现的?”
“是、是掌柜让小人来问问胡客官要不要用早膳……门虚掩着,小人一推就……”王小乙的声音开始发抖。
“门没锁?”
“没……没锁。”
“这就对了。”白仁武直起身,转向围观众人,声音洪亮如宣判,“案情再明白不过——王小乙昨夜送水时,见财起意,今早假意送膳,实则潜入房中行窃,被胡三发现,便杀人灭口,夺了包袱逃去。慌乱之中,连门都忘了锁上!”
“大人明鉴!”赵四立刻附和。
门外一片哗然。掌柜张大嘴想说什么,却被白仁武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王小乙如遭雷击,愣了片刻才嘶声喊起来:“冤枉啊大人!小人没有!小人哪有那个胆子——”
“拖下去。”白仁武挥挥手,像拂去一只苍蝇,“押入大牢,待本官详查后,再行定罪。”
两个衙役上前,一左一右架起瘫软的王小乙,拖下楼去。求饶声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客栈外的长街上。
白仁武这才仔细环顾房间。陈设简单,一床一桌一柜,桌上除了一个空茶杯,别无他物。窗户紧闭,从内闩着。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棂,下面是客栈后院,堆着些杂物,墙角有一滩水渍——昨夜下过小雨。
“现场可有翻动痕迹?”他问赵四。
“回大人,柜子、床铺都整齐,不像被翻过。只有包袱不见了。”
白仁武点点头,更确信了自己的判断。若是外来贼人,岂会只取包袱而不翻箱倒柜?只有知道包袱里有什么、且目标明确的内贼,才会如此。
“死者身份可查明了?”
“身上有路引。”赵四递上一张盖着官印的纸,“姓胡,行三,黔州人士,来本县做药材生意。”
白仁武扫了一眼路引,纸质粗劣,印鉴却清晰——是真的。他将路引折起,塞入袖中。
“传本官令:张贴告示,若有知情者或见可疑人等,速报县衙。另外,派人去城外各要道盘查,看有无携带灰色包袱的可疑人。”他顿了顿,补充道,“不过,重点还是审那王小乙。这种刁民,不用大刑,岂会招供?”
“是!”
白仁武最后看了一眼胡三的尸体。暮光已经完全褪去,房间陷入昏暗,那张死灰色的脸隐在阴影中,只剩下眼睛还反射着窗外灯笼的微光,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不知怎的,白仁武心头忽然掠过一丝寒意。
他转身离开,皂靴踩在血迹边缘,留下半个模糊的脚印。
三日后,州府提刑司。
宋慈放下卷宗,揉了揉眉心。窗外是临安城连绵的灰瓦白墙,更深时分,零星灯火在夜色中明灭。书案上的烛火跳动了一下,将他瘦削的影子投在身后的书架上,那里整齐码放着历年案卷,空气里弥漫着旧纸与墨锭的气味。
泽安县上报的“客栈劫杀案”,卷宗薄得可怜。
现场勘验记录潦草,仅写明死因是“喉部割伤”,凶器“疑似短刀”,财物“包袱一个遗失”。尸格单上空了大半,既无伤痕绘图,更无伤口尺寸、走向的详录。证人供词只有王小乙的“冤枉”二字,再无其他房客或邻舍问询记录。甚至连死者的路引副本都未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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