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仅体现在优厚的待遇、战功赏赐和优先分配田宅上,更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
士兵在公共场合享有优先权,其家庭门楣可悬挂特制的“光荣军属”木牌,受到城乡尊敬。
军中严格强调“汉家子弟兵”的身份,将参军服役与“光复汉唐荣光”、“驱逐胡虏,卫我河山”直接挂钩。
第二,军籍家属。
官兵的父母、妻儿,被视为军队稳定的基石和后备力量。
他们在赋税(享有减免)、徭役、子女入学、物资配给等方面享有明确规定的优先权。
军属聚居的屯堡,往往能最先获得官府兴修的水利、道路等公共设施。
这种“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理念,极大地鼓励了适龄青年投身行伍,也将军队的利益与家庭的利益紧密捆绑。
第三阶层,拥有汉籍的平民。
指像张三这样,身份清白(经过审查)、安心务农或从事手工业的汉人移民。
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主力,承担基本的赋税和徭役,但其社会地位和享有的资源,明确低于前两个阶层,除非自愿加入军籍或者成为预备役。
但他们也被承诺,只要安心生产,支持侯府大业,其子孙后代亦有通过立功(主要是军功)或考入军中文书、工匠等岗位晋升阶层的可能。
其实这个团体的地位只是针对前两个特殊团体,本质地位依然没有太大区别。
第四阶层,自然是归附各族,包括少量归顺的鞑靼部落。
他们被允许在指定区域生活,承担最重的赋税和徭役,其行动受到一定限制。
但相比他们以前在部落里的生活,依然得到了巨大改善。
在民事福利法律上,涉及汉人与“归附民”的纠纷,官府会明显偏向汉人。
沈川的策略是“用其力而抑其势”,利用他们的技能,但严格防止其坐大,并通过各种手段,潜移默化地强化其“次等”地位,最终目标或是同化,或是边缘化。
这套赤裸裸的、以民族和军事贡献为标尺的社会分层,虽然残酷,却在短期内极大地凝聚了占据人口多数的汉民,尤其是将军人阶层打造成了社会的标杆和既得利益群体。
光有制度还不够,更需要思想的统一。
沈川授意周静的内卫系统和王文辉的文教系统,联手开展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宣传运动:
首先历史叙事的重构: 官方的蒙学堂、军中宣讲乃至市井说书人,开始系统地讲述“汉家辉煌”与“胡骑肆虐”。
从卫青霍去病封狼居胥,到五胡乱华的惨痛,再到蒙元时期的压迫,以及当下建奴、漠南鞑靼乃至西域叶尔羌、准葛尔对汉民(或潜在)的威胁。
历史更是被有选择地、甚至加以渲染地呈现,核心目的就是激发汉民族的集体悲情与复兴渴望。
叶尔羌汗国阿不都克沉迷酒色,几句蔑视汉家的言论,被刻意放大传播,更是激起了普遍的敌忾之心。
第二便是“华夷之辨”的更加极端化: 传统的华夷之辨被推向极端,强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汉文化逐渐被塑造为唯一先进、文明的代表,而其他游牧或西域文化则被贴上“野蛮”、“落后”、“未开化”的标签。
汉人的农耕定居生活被视为正道,游牧劫掠则是需要被征服和改造的陋习(事实的确如此)。
这种论调,为未来的军事扩张提供了“文明征服野蛮”的合法性外衣。
英雄崇拜与军功荣耀: 沈川本人的形象被刻意神化,从“漠南战神”到“汉家希望”,他的一言一行都被赋予象征意义。
军中大力表彰立功将士,不仅物质重奖,更给予极高的荣誉。
阵亡将士被隆重祭祀,入祀“英烈祠”,其家属享受持续抚恤和尊崇。
这种“功名但在马上取”的氛围,使得从军报国成为河套年轻男子最向往的出路。
再是文宣体系的构建: 除了传统的告示、说书,一种名为《靖北旬报》的粗糙印刷品开始在小范围内流传。
上面登载侯府政令、战功表彰、以及充满鼓动性的评论文章,反复强调“汉家子弟当奋起”、“以手中火铳犁取我族生存空间”、“雪历史之耻,复汉唐之疆”等观念给人到来极大的使命感。
在这一系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作用下,一个带有浓厚军国主义色彩的“公民兵”社会雏形,开始在河套显现:
全民皆兵意识,不仅是正规军,就连屯田的民兵,官营作坊的工匠,都被告知他们是汉民族复兴事业的一部分。
整个社会资源,彻底开始向军事方向倾斜,市民化社会进程来到了新的一步。
尚武精神弥漫: 勇武、纪律、服从、牺牲,被推崇为最高美德。
民间纠纷,若有军属或退伍兵介入,往往占据道德和实际优势。
孩童的游戏,也多了模仿线列进攻、骑兵冲锋的内容。
最后身份认同强化, “汉人”这一身份,在河套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和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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