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张大妮回过神,赵大宝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手在抖,握在手里的刀也在抖。
“咚”的一声,柴刀落地。
张大妮把手举到眼前,看着那些还冒着腥气的血渍,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轻,很淡,像是放下了千斤重担。
“二娃,娘给你报仇了。”她轻声说。
这会子,回忆完这些,张大妮的脸上甚是平和,她转过身看了一眼外头被邻居婶子抱着的赵大娃,就还对着孩子笑了笑。
而听完这一切的李明达和唐世俊两人对视一眼,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如何张口了。
“张大妮,你......你,你怎的不报官?
何小花(赵母)她溺杀女婴乃是故杀子孙,应杖六十,徒一年!
你若是报官......”
张大妮抬起头,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此刻,她的眼眶红得像被火烧过,可那双眼睛里没有泪; 只有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东西——那是恨,是痛,是绝望到了极致之后生出的决绝。
张大妮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堂里响起,像一把钝刀,一下一下的割在每个人心上。
“俺的二娃!已经死了!”
她的声音又尖又厉,像是指甲划过铁器,刺得人耳膜发疼。
她跪在那里,膝盖磕在冰冷的青砖地上,身子挺得笔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俺的二娃活了还没有一天,就活生生的被溺死了!
官老爷,像俺这样的贱民,报官哪里有用?
俺就是报官了,何小花能给俺的二娃赔命么?
俺的二娃能活过来么?
不能!”
张大妮猛的抬起头,眼睛直直的盯着李明达,那目光里没有哀求,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清醒。
“何小花杀俺的儿,俺就杀她的儿!
俺要给俺的儿报仇!”
堂上此刻是死一般的寂静。
连站在大堂两侧的衙役都屏住了呼吸,手里的水火棍攥得紧紧的,一动不动。
秋风吹过大堂,吹到了众人的眼前,吹得好似把张大妮身上那股子血腥味儿都吹到了自己个儿的鼻子下。
阳光从门外照进来,照在张大妮那张被泪水和血渍糊花了的脸上,照在她那双沾满干涸血迹的手上,照在她此时挺直着的脊背上。
李明达坐在桌案后,手里握着惊堂木,却没有再拍。
他看着堂下那个瘦弱的妇人,喉咙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张不开口。
他想说“杀人偿命”,想说“国有国法”,可那些话堵在嗓子眼里,怎么的也吐不出来。
作为县官,李明达知道,张大妮说得对,哪怕就是报了官,哪怕就是他有意重判; 按着大隆律法来说,最多也就判个何小花——杖一百。
当然了,这杖一百,也是能打死人了。
可就像张大妮所说——何小花就算死了,赵二娃也活不过来。
想让何小花这个杀人凶手真切的疼,自然就是张大妮的做法——何小花杀了她的二娃,张大妮就杀了她的大宝!
血债只能由血来偿还!
李明达的下首,一直在记录的唐世俊这会子就也放下了笔,他抬头看了李明达一眼。
两人得目光交汇,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东西——这个案子,不是简简单单的杀人案。
这是案中有案!
表面上看,是张大妮杀了赵大宝,是妻杀夫案; 但暗地里则还有两桩案子——一是何小花溺死赵二娃; 二是何小花和赵大宝把赵二娃的尸身偷偷埋到了路口; 此乃“弃尸”之罪,可判“杖八十,流三千里”。
赵大宝有罪,何小花有罪,可他们已经死了一个,另一个还活着。
何小花在衙役给张大妮捆缚带回县衙的时候,就也一块儿给带了回来,这会子,就关在后衙的厢房里头。
而张大妮,她杀了人,可她也是受害者。
“张大妮,”李明达终于开了口,声音比方才低了许多,“你把赵二娃被溺死的那一晚,你所看到的听到的,再细细的说一遍。”
张大妮的身子颤了一下。
她的目光开始变得涣散,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半个时辰后,一道尖锐的声音从堂外传来,撕破了公堂的寂静。
“杀人犯!杀人犯!
你这个毒妇!
你杀了俺家大宝!
俺的儿啊!
俺的儿!”
这时候,已然被问完了话的张大妮正好被衙役押着往大堂外走; 与此同时,何小花就也正好被衙役押着往大堂内来。
堂内众人抬头看去,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披头散发的被衙役押着正要走进大堂,她的眼珠血红,脸色灰败; 但是在看到张大妮的时候,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就又充满了生气——不过,是愤怒至极的生气。
何小花整个人像是疯了一样,又喊又叫,挣扎着要扑向张大妮。
孙大头看着何小花这般恨不得咬上张大妮一口的样子,撇了撇嘴,他在心里就嘀咕道:“有意思,这老虔婆有脸喊张大妮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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