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府的后花园,水榭楼台,灯火通明。
与上次的盛大宴会不同,今晚的酒宴规模很小,只在湖心亭摆了一桌。亭子四周垂下薄薄的纱幔,隔绝了外界的视线,却挡不住晚风送来的荷香。
桌上只坐了三个人。
主位是魏王李晟,他换上了一身锦绣常服,收敛了平日的铁血煞气,努力做出礼贤下士的模样。
客位上,是一个穿着金丝滚边蜀锦长袍的半百男子。他身材微胖,面色红润,一双小眼睛里总是闪烁着精明的光,正是大衍王朝的影子首富,金九龄。
而在李晟的身侧,沈清秋正安静地坐着。她今晚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裙,未施粉黛,长发只用一根简单的碧玉簪子挽住,素雅得像一朵即将凋零的白莲,与这满亭的富贵显得格格不入。
金九龄的目光从一开始,就在沈清秋身上打转,那眼神毫不掩饰,就像屠夫在打量一头待宰的羔羊。
“王爷真是好福气啊。”金九龄端起酒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金某走南闯北半辈子,也算是阅人无数,却从未见过像沈姑娘这般清丽脱俗的女子。不知是京城哪家的千金?”
这问题,问得极其无礼。他根本不在乎沈清秋的出身,只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李晟和沈清秋,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
李晟的脸色沉了沉,但为了大计,他只能忍着。
“金老板过奖了。清秋是本王的一位……红颜知己。”李晟含糊地说道。
沈清秋仿佛没有听出金九龄话中的轻蔑,她站起身,提起酒壶,为金九龄斟满了酒。她的动作轻柔而标准,手腕皓白如雪,在灯火下泛着莹润的光。
“金老板远道而来,清秋敬您一杯。”她的声音不大,却像山间的清泉,叮咚作响,让人心头一静。
金九龄哈哈一笑,一饮而尽,眼睛却依旧黏在沈清秋身上:“好酒,美人斟的酒,就是比别的好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晟终于忍不住,进入了正题。
沈清秋的眼睫微垂,心中一片冰冷。她知道,李晟要开始表演了,而这场表演,注定会失败。她要做的,就是静静看着他从自信满满,到惊慌失措,再到将自己视为唯一的救命稻草。
“金老板,明人不说暗话。本王今日请你来,是有一笔关乎身家性命的大生意,想和你谈。”
金九龄夹了一筷子燕窝,慢条斯理地送进嘴里,才懒洋洋地开口:“王爷言重了。金某只是个商人,做的都是些柴米油盐的小买卖,可不敢跟王爷谈什么身家性命的大生意。”
他这是在装傻,摆明了不想接话。
李晟的拳头在桌下握紧,他强压着怒火,沉声道:“本王需要一百万石军粮,七日之内,送到北疆大营。价钱,你开。”
一百万石!
饶是金九龄,听到这个数字,小眼睛里也闪过一丝惊色。这可不是小数目,足以支撑一支十万人的大军打上一场灭国之战了。
他立刻意识到,魏王要谋反了。
金九龄放下了筷子,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起来。
“王爷,您这是在为难我啊。”他叹了口气,“朝廷对粮食的管控何等严格,这么大的数量,我从哪儿给您凑?就算凑齐了,又怎么运出京城地界?这可是掉脑袋的买卖,金某家大业大,还有几百口人要养活,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他拒绝得干脆利落,没有留丝毫余地。
李晟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金九龄,你别给脸不要脸。本王若是事成,你便是从龙之功,未来的皇商,富贵与国同休。你当真要为了眼前这点安稳,放弃这泼天的富贵?”
“皇商?”金九龄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王爷,恕我直言,从大衍开国至今,想当皇帝的藩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成功的有几个?您拿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就想让我把全家老小的性命都押上,这算盘打得也太精了吧?”
“你!”李晟勃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杯盘都跳了起来。
亭子里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时机到了。 沈清秋在心中默念。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她,忽然轻轻开口了。
“金老板,您信命吗?”
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根针,精准地刺破了这剑拔弩张的气氛。
金九龄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她,眼神里带着一丝玩味:“哦?沈姑娘想说什么?”
沈清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道:“江南的丝绸,今年春天的收成并不好,因为雨水太多,桑叶的品质降了。所以各大绸缎庄都在暗中提价,想趁着秋季庆典大赚一笔。可他们不知道,金陵城外三十里,有一处叫‘鸣凤山’的地方,那里的桑林因为地势高,躲过了雨水,长势极好。那片桑林,是属于一个姓钱的落魄乡绅的,他正愁桑叶卖不出去。”
金九龄脸上的玩味,慢慢消失了。
沈清秋继续说道:“还有漕运。所有人都以为京杭大运河是南北运输的命脉,但金老板您知道,从金陵到景安府,还有一条被人遗忘的‘芦苇荡’水路。那条路虽然难走,但用吃水浅的小船,一样可以通航。朝廷的漕运衙门,根本就不知道那条路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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