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后院的伤患日子,因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陡然变得“热闹”起来。
这位不速之客便是游方郎中柳当归。约莫四十上下年纪,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葛布长衫,头发随意挽了个髻,插着根木簪,眉眼间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懒散,偏偏一双眼睛亮得惊人,仿佛能看透人心。他医术极高,尤其擅长疑难杂症和解毒,据说是在江湖上闯荡久了,厌倦了漂泊,恰好途经青州,被叶靖安重金挽留,暂居县衙,专司调理陆清昭和叶明霄的伤势。
柳郎中最显着的特点,便是嘴碎。从进县衙第一天起,他那张嘴就没停过,从药材炮制能侃到江湖轶事,从星象占卜能扯到家长里短,且尤其“偏爱”叶明霄。
这日,叶明霄正靠在床头,愁眉苦脸地看着自己依旧乌黑的右臂,柳当归端着一碗新熬好的、气味更加诡异的药汁溜达进来。
“哎哟喂,我们叶大县丞这是干嘛呢?学那深闺怨妇对影自怜呢?”柳当归一张口就没好话,把药碗往床头小几上一墩,震得碗里的药汁晃了三晃。
叶明霄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柳大爷,您能盼我点好吗?我这是忧国忧民…兼忧我自个儿这胳膊!”
“忧有啥用?能把这‘黑寡妇’的毒忧没了?”柳当归嗤笑一声,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翘起二郎腿,“赶紧的,趁热喝!老夫我可是加了上好紫参和天山雪莲的,便宜你小子了!”
叶明霄看着那碗黑乎乎、还冒着可疑气泡的药,脸皱成一团:“柳大爷,您这每次熬的药…颜色和味道都这么别致,不会是拿我试新方吧?”
“嘿!你个没良心的小兔崽子!”柳当归眼睛一瞪,作势要打,“别人求我开方我还不乐意呢!要不是看你小子顺眼,长得又…咳,还算周正,老夫才懒得费这心思!”
他嘴上骂着,手却极其自然地拉过叶明霄的胳膊,手指搭上脉门,眼神瞬间变得专注起来,那股懒散劲儿一扫而空。
“嗯…毒性又拔除一分…不错不错,底子好,恢复得快。”他满意地点点头,又仔细查看了伤口颜色,“就是这筋骨损伤得慢慢养,近期这只手可别乱动,尤其别学某些人…”他意有所指地瞟了一眼窗外。
窗外廊下,陆清昭正坐在那里安静地看书,阳光洒在他素色的衣袍上,沉静得如同一幅画。他的肩伤未愈,也被柳当归严令禁止过度劳累。
叶明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忍不住辩解:“清昭那是心里装着案子…”
“案子案子,一个个都是要案子不要命的!”柳当归打断他,压低声音,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他那伤比你凶险多了!差点伤到筋脉!要不是老夫我用金针吊着,又用秘制药膏外敷,他那条胳膊以后就别想再那么灵活地耍针了!就这样还不安生,天天想着去看卷宗!你说气不气人?”
叶明霄一听,心里顿时一紧:“这么严重?那他…”
“放心,有老夫在,死不了,也残不了。”柳当归摆摆手,又恢复了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就是得磨磨他那性子!年轻人,不懂细水长流,仗着底子好就可劲儿造!你也是!”
他戳了戳叶明霄的脑门:“别以为我不知道,昨儿个是不是又想偷偷用右手拿东西?再让我看见,下次药里给你加二两黄连!”
叶明霄吓得一缩脖子,连忙保证:“不敢了不敢了!柳大爷您饶了我吧!”
柳当归哼了一声,算是放过他。喂他喝了药,又手法娴熟地给他换了药膏,动作轻柔利落,与那张碎嘴形成鲜明对比。
换完药,柳当归并没立刻离开,反而凑近了些,挤眉弄眼地问:“哎,跟我说说,你跟外面那块‘冰坨子’,到底咋回事?”
叶明霄一口水差点喷出来,呛得满脸通红:“什…什么咋回事?柳大爷您别瞎说!”
“我瞎说?”柳当归嘿嘿一笑,“我可都看见了!那天你昏迷着,是谁守在你床边一夜没合眼?是谁板着张阎王脸,却连药碗都要亲自试过温度才喂你?啧啧啧,那眼神紧张的…老夫我行医多年,啥没见过?”
叶明霄的脸红得快要滴血,心跳如鼓,嘴上却还在强撑:“那…那是清昭他人好!责任心强!对同僚关心…”
“得了吧!”柳当归不屑地撇嘴,“他对别人咋不这样?你看他对那个高高壮壮的贺捕快,还有那个活蹦乱跳的林小子,有这么‘关心’吗?冰块脸冻得都能刮下二两霜来!”
叶明霄:“…” 他无法反驳。
“小子,听老夫一句劝。”柳当归忽然收起玩笑神色,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有些事儿啊,就像这治病,得对症下药,也得把握火候。那小子心思重,壳子硬,但你嘛…”他打量了一下叶明霄,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说不定真能焐热乎咯!”
说完,也不等叶明霄反应,拎起药箱,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晃晃悠悠地走了。留下叶明霄一个人面红耳赤地坐在床上,心里乱成一团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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