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
洛杉矶,天使之城。
这座流淌着美金与欲望的城市,在这一周彻底沦陷。空气中弥漫着爆米花的香气和荷尔蒙的躁动,好莱坞大道上的每一块广告牌都被篮球元素占据。
而斯台普斯中心外,那张足以遮蔽苍穹的巨型海报,更是成了所有聚光灯的焦点。
海报正中,并非洛杉矶本土的“大鲨鱼”奥尼尔,也不是那个偏执的“黑曼巴”科比,更非如日中天的邓肯或加内特。
C位属于一个黑发黑瞳的年轻人。
林松身披骑士队11号战袍,单手指天,眼神睥睨。在他周遭,一众名人堂级别的巨星如同众星捧月,沦为陪衬。
海报底部,一行烫金大字如雷霆贯耳:
“THE CHOSEN ONE?”(天选之子?)
那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问号被粗暴的红色油漆涂抹出一个巨大的叉号,旁边用狰狞且狂野的字体修正——
“THE ONLY ONE!”(唯一真神!)
这是大卫·斯特恩的阳谋,是NBA官方赤裸裸的造神运动。
……
洛杉矶国际机场,私人停机坪。
一架通体漆黑、印着醒目安德玛Logo的湾流G550缓缓滑入机位。舷梯落下,舱门开启。
加州的阳光并未让林松感到刺眼,他戴着一副宽大的飞行员墨镜,身着安德玛高定系列的炭灰色休闲西装,袖口露出一截精致的百达翡丽。
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松弛感,不像是个来打仗的运动员,倒像是个来收购好莱坞片场的财阀。
“咔嚓咔嚓咔嚓——”
快门声如暴雨倾盆,数百名记者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瞬间将通道围得水泄不通。
“林!欢迎来到洛杉矶!”
“官方海报把你放在C位,科比对此保持沉默,奥尼尔说要给你一点颜色看看,你怎么回应?”
“听说你要包揽三个单项赛?这是否太狂妄了?”
林松脚步微顿,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清亮却深不见底的眸子。他随手将墨镜递给身后的布泽尔,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衣领。
“狂妄?”
林松轻笑,目光扫过那一张张渴望爆点的脸,声音不大,却透着股令人心悸的笃定。
“纠正一下。”
“我来洛杉矶,不是为了参加比赛,也不是为了和谁争个高低。”
他抬手,修长的手指遥遥指向远处的斯台普斯中心。
“我是来进货的。”
记者们集体一愣,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进……进货?”
“没错。”林松唇角上扬,弧度锋利如刀,“新秀赛MVP,技巧赛冠军,三分大赛冠军,扣篮王。”
他竖起四根手指,然后猛地握紧成拳。
“奖杯,奖金,荣誉。”
“既然摆在那了,那我全都要。”
全场哗然。
这已经不是狂了,这是在向整个联盟宣战!但看着那个年轻人挺拔的背影,竟无一人敢出言嘲讽。
毕竟,就在几天前,他刚跑死了一支活塞队。
……
全明星周末首日,新秀挑战赛。
这一届的新秀赛可谓星光熠熠,被誉为“白金一代”的成色十足。
一年级队更衣室里,气氛却压抑得有些诡异。
勒布朗·詹姆斯坐在角落,手里死死攥着一瓶佳得乐,塑料瓶身已经被捏得变了形。他原本是天之骄子,是这届新秀的领头羊,但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坐在理疗床上闭目养神的华夏人身上。
就连他的好兄弟韦德和安东尼,都在主动找林松搭话。
那种被边缘化的滋味,让詹姆斯咬肌紧绷,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嘿,勒布朗。”
一道慵懒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林松站起身,单手抓着篮球,闲庭信步般走到詹姆斯面前。
詹姆斯猛地抬头,眼中凶光毕露:“你想干什么?”
林松俯下身,凑到詹姆斯耳边。这一刻,他身上的气场全开,宛若一头正在巡视领地的雄狮。
“待会儿上场……”
“别给我传球。”
詹姆斯瞳孔一缩,刚想反驳,林松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几分戏谑。
“我怕你传不准,坏了我的节奏。”
“还有……”
林松直起身,拍了拍詹姆斯宽厚的肩膀,就像是在拍打一个小跟班。
“别挡我的路。”
“我要扣篮的时候,记得躲远点,免得误伤。”
说完,林松看都没看一眼詹姆斯那张由红转紫的脸,转身向通道走去,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
“跟上,配角们。”
“咯吱。”
詹姆斯手中的佳得乐瓶身终于不堪重负,爆开一道裂口,橙色的饮料洒了一地。
……
比赛开始。
这一场原本应该是新秀秀操作的表演赛,彻底变成了林松的个人集锦。
正如他在更衣室所说,他根本不需要詹姆斯的传球。
抢断,快攻,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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