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干什么?我的脸是不是就是你们这帮人搞的鬼,把我给弄毁容,是不是你们!”
彭飞宇的嘶吼像被掐住喉咙的困兽,沙哑着撞在地下室冰冷的墙壁上,又弹回来砸在他自己身上。
手腕被粗麻绳勒出紫红色的血痕,每挣扎一下,粗糙的纤维就往肉里嵌得更深,可他顾不上疼——眼前晃动的几个黑影,是他仅剩的救命稻草,也是将他拖进地狱的恶鬼。
他的视线扫过墙角积灰的水管,扫过地上散乱的铁链,最后死死钉在为首那两个男人身上,眼球因过度充血布满血丝,像要从眼眶里滚出来。
三十五六岁,本该是人生稳当的年纪。他想起上周还在和女友商量装修新房,女友笑着说要在阳台种满多肉;想起上司拍着他的肩,说这个季度的项目奖金能让他换辆新车;想起镜子里自己还算周正的脸,虽然算不上英俊,却也干净清爽。可现在呢?
女友留了张字条就消失了,字里行间的嫌弃像针一样扎心;公司以“形象不符”为由辞退了他,连赔偿金都扣得一干二净;而他的脸,被层层纱布裹着,每次换药时渗出来的黄色脓水,还有医生欲言又止的表情,都在告诉他:你的人生,完了。
活下去的意义?早就随着那些美好碎成渣了。
现在支撑他的,只有那股子疯劲——找到把他弄毁容的人,然后血债血偿。哪怕同归于尽,他也认了。
“你们看看,好好看看,这家伙现在是不是很想一条爆发狂犬病的疯狗啊?看起来就很刺激对不对?”
年轻男子的声音带着戏谑的笑意,像淬了毒的针,扎进彭飞宇的耳朵里。
林东升这人,彭飞宇在酒会上见过几次,也经常听宫麒麟提及此人,此事若是和自己好友宫麒麟有关,彭飞宇只感觉自己的天真的是塌的死死的。
现在想来,那些客套话全是假的,眼前这张堆满谄媚的脸,比地下室的老鼠还要恶心。
林东升往前凑了凑,手机镜头对着彭飞宇的脸,屏幕里映出的男人头发凌乱,纱布渗着血,眼神里全是绝望的疯狂,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康少,您看这表情,比上次那个跳楼的还带劲。”
被称作“康少”的男人靠在皮质沙发上,指尖夹着一支雪茄,烟雾缭绕中,他的脸显得有些模糊。
康西海,康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在这座城市里,没人敢不给康家面子。
林东升的公司能从一个小作坊做到现在的规模,全靠康家的扶持——从最初的资金注入,到后来的项目引荐,甚至连公司能拿下政府的招标项目,都是康西海一句话的事。所以对康西海,林东升从来不敢说半个“不”字,哪怕对方的要求再离谱,他也只会点头应下。
康西海缓缓吐出一口烟,目光落在彭飞宇身上,像在打量一件有趣的玩具。“不错不错,要的就是这种疯狗,一般的疯狗我都看不上,但是疯的离谱的疯狗,我倒甚是喜欢。”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彭飞宇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危险,那种危险不是来自拳头,而是来自骨子里的冷漠——仿佛他的痛苦,他的绝望,都只是对方用来取乐的工具。
突然,康西海端起桌上的高脚杯,里面的红酒晃了晃,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下来,滴在地毯上,像一朵绽开的血花。
他站起身,走到彭飞宇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然后猛地将杯中酒泼了出去!
冰冷的红酒瞬间浇在彭飞宇的脸上,顺着纱布的缝隙渗进去,刺激着伤口,传来一阵尖锐的疼。
他忍不住闷哼一声,挣扎得更厉害了,铁链在地上拖出刺耳的声响。
林东升见状,连忙拿起旁边的酒瓶,快步走到康西海身边,小心翼翼地给他满上酒,腰弯得更低了:“康少,您慢用,要是觉得不过瘾,我再给您换瓶好的。”
康西海没理会林东升的谄媚,目光依旧锁在彭飞宇身上,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
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高脚杯的杯壁,像是在回忆什么——没人知道,现在这张完美的脸,是用无数次整容手术换来的。
十年前,他被竞争对手泼了硫酸,整张脸毁得面目全非,那段时间,他躲在国外的医院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无数次想过自杀。
后来,他花了上亿的钱,找了最好的医生,才一点点把脸修复成现在的样子。可那种被毁掉一切的痛苦,那种活在黑暗里的绝望,他永远都忘不了。
所以现在,他喜欢看别人陷入和他当年一样的境地。
看着那些曾经光鲜亮丽的人,一点点失去尊严,失去希望,最后变成一条疯狗,他就觉得莫名的兴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心底的创伤。
“林子,去给我把那瓶浓硫酸拿过来。”康西海的声音依旧平静,却让林东升的身体僵了一下。
他知道康西海的手段,上次有个得罪了康家的人,被康西海关在地下室,最后连尸体都没找到。可他不敢犹豫,连忙点头:“好,我这就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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