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见·中国共产党
一>、见·共产党对国民党战后政策的反击与正义立场坚守
一九四五年八-九月,当国民党以“维护独裁统治”为核心,推行“对日以德报怨”、“独占受降权”等政策时,中国共产党基于“人民利益至上”与“民族正义优先”的原则,从政治发声、军事行动、群众动员三个维度展开有力反击。
这些反击既不是“盲目对抗”,也不是“权力争夺”,而是对“战后秩序公平性”的扞卫,对“千万牺牲同胞利益”的守护,更是对“独裁统治”的坚决抵制,为后续中国政治格局的重塑奠定了正义基础。
二>、见·政治反击:以“公开声明加舆论揭露”
撕破国民党政策的“虚伪性”
共产党深知,国民党“对日宽容”的背后是“维护独裁”的私心,“独占受降”的本质是“压制人民力量”。因此,通过《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等舆论阵地,结合中央文件、领导人讲话,系统性揭露国民党政策的矛盾与危害,争取全国民心与国际认同。
1、批判“以德报怨”:揭穿对侵略者的“纵容”,扞卫民族正义 针对蒋介石“以德报怨,不念旧恶”的受降原则,共产党从“民族情感”与“历史正义”双重视角展开批判:
1)、《解放日报》的尖锐发声:八月二十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揭穿蒋委员长的“以德报怨”》,直指国民党政策的核心矛盾:“三七年南京大屠杀,三十万同胞尸骨未寒;苏北‘三光政策’,无数百姓家破人亡——对这样的侵略者‘以德报怨’,就是对千万牺牲同胞的背叛!”社论列举日军在华犯下的暴行,质问国民党:“允许日军携带三十公斤行李、保留尊严,可曾想过那些被日军抢走粮食、烧毁房屋的百姓,连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
2)、领导人的公开表态:毛泽东在八月二十五日《对目前时局的宣言》中明确指出:“对日政策必须坚持‘正义审判’与‘合理处置’,既要遣返普通士兵,更要严惩战争罪犯;既要接收日军资产,更要将其用于补偿百姓损失,而非成为国民党派系争夺的‘肥肉’”。这一表态清晰区分了“普通日军”与“战争罪犯”,既体现“人道主义”,又坚守“历史正义”,与国民党“不分罪责、一概宽容”的政策形成鲜明对比。
3)、揭露“宽容”的真实目的:共产党通过地下党收集的情报,在《新华日报》曝光国民党“对日军宽容”的隐性图谋——允许日军保留部分指挥体系,是想“利用日军协助对抗共产党”;避免使用“战俘”称谓,是想“争取国际社会对其‘合法统治’的认可”。
八月三十日,《新华日报》刊登《日军军官与国民党官员的秘密接触》,揭露部分日军将领与国民党地方军阀(如阎锡山)私下勾结,试图“以武器换庇护”,彻底撕下国民党“以德报怨”的虚伪面纱。
2、抵制“独占受降”:争取“人民受降权”,打破独裁垄断 国民党依赖美国支持,宣称“自身为唯一合法受降方”,禁止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受降。对此,共产党从“法理+事实”双维度反击,争取受降权的公平性:
1)、依据《波茨坦公告》争取法理支持:共产党在八月十八日致国民党的公函中明确指出,《波茨坦公告》规定“所有日军应向同盟国指定的受降方投降”,而“同盟国指定”应包含“中国所有抗日武装”,而非“国民党一家”。
公函列举八路军、新四军的抗日实绩:“八年抗战,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后作战十二万余次,歼灭日伪军一百七十余万人,解放国土一百余万平方公里,保护百姓一亿余人——这样的人民武装,完全有资格参与受降,接收日军武器以保卫家乡!”
2)、以“局部受降实践”打破垄断:针对国民党“禁止共产党受降”的命令,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在敌后展开“局部受降”,用事实证明“人民武装有能力、有资格接收日军”。
例如,八月二十三日,八路军晋察冀军区部队包围北平周边的日军据点,通过“军事压力+政治劝说”,迫使驻通州日军中队缴械,接收步枪三百余支、机枪十二挺;八月二十八日,新四军苏中军区部队在泰州迫使日军一个小队投降,将接收的武器用于武装当地民兵——这些实践不仅打破了国民党“独占受降”的谎言,更让百姓看到“人民武装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力量”。
3)、揭露“受降乱象”争取民心:共产党通过地下党与群众反馈,收集国民党在受降中的“贪腐与混乱”,在《新华日报》开设“接收黑幕”专栏:曝光上海国民党官员“争夺日军纱厂,爆发武装冲突”;揭露北平接收官员“将日军黄金、珠宝据为己有”;披露南京国民党部队“放任日军破坏工厂设备,却优先抢夺物资”。
专栏还刊登百姓来信,如上海工人王阿福的控诉:“鬼子投降了,国民党来了却比鬼子还凶,抢走我们工厂的机器,让我们没饭吃!”这些揭露让国民党“维护秩序”的谎言不攻自破,民心逐渐向共产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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