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负责此案的专案组组长是刑警大队长刘永福。经过初步调查,八月二十二日先拘捕了隋鸿渐的表弟银书峰,二十四日又抓获另一表弟银书军。
九月六日早晨八点,隋鸿渐接到农行通知,要求他务必参加紧急会议。他匆匆赶到会议室,却见刘大队长带着几名警察等候多时。
对方开门见山:“知道钱行长被刺的事吗?”他答:“听说了。”对方随即宣布:“你被收审了。”
他还想追问缘由,手铐已“咔”地锁上,当场带走,押送至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九月十八日开始审讯,同时给隋鸿渐戴上了二十五公斤重的脚镣;十一月一日,脚镣增至三十公斤。他既未作案,自然不肯认罪。那便很简单——用刑。
其表弟银书军先遭牙签扎指甲缝,疼痛钻心,但他咬牙坚称未干。审讯者冷笑道:“嘴硬?”
随即改用三角带抽打,直至皮开肉绽,再往伤口撒上一层盐,用手将盐粒揉进创口。银书军痛得凄声惨叫。若不认罪,便继续撒盐揉搓,看谁先撑不住。
这般折磨下,他很快崩溃:“是我干的……那天是我干的!”
接着轮到三弟隋洪炉:“你表哥都认了,恐吓信也是你写的,还不交代?”
见他不招,便将其双手反绑吊起,二十分钟后放下,稍歇再吊。几次反复,双臂已彻底失去知觉,吃饭只能用嘴拱食。
十月某日,他被浇透冷水,置于室外冻两小时,浑身僵透后再拖回屋内,如此往复,终也屈服。
两人既已招供,便轮到老二隋洪波:“你是招,还是撑?”起初他也顽抗,于是牙签扎指甲、烟头烫臀、皮开肉绽后撒盐——最后一招尤为“有效”,他当即认罪。
最后便是主犯隋鸿渐。前三人的“供述”已勾勒出“完整”案情,他便是幕后主使。
对付他的法子,是将双脚固定于水泥地铁环中,用木杠插入两腿间搅动,最长一次持续了三小时。
他实在熬不住,问道:“既然说我兄弟都招了,那过程是怎样的?”
对方答:“八月十五日,你去安达市找到银书军,一同回了你家。八月十八日,银书军与你弟弟骑摩托车去动的手。”
隋鸿渐急道:“不对!那个时间我有证人可以证明!”审讯者冷冷道:“赶紧认了吧。你父亲、弟弟、妹妹、媳妇全抓起来了,你们一家现在只剩十来个孩子在家。你认了,很多人就能放。”
至此隋鸿渐才知,全家十六名成年人均已被捕,连恰好来串门的妹妹隋小敏也未能幸免——见人就抓,不问缘由。
闻此消息,这硬汉终于崩溃,泪流满面。此前无论如何用刑,他未曾掉一滴泪,此刻却再也撑不住了。
他颤抖着签下名字。体重二百四十斤的汉子,此时仅剩一百三十斤。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肇东法院开庭审理。七名律师为隋家兄弟作无罪辩护,他们走访调查,取得三十七份关键证据,均能证明几人没有作案时间。
因证据有力,肇东法院未作判决。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再次开庭,仍无结果,遂上报绥化地区中院。
一九九八年二月底,绥化中院意见为“发回重审”。卷宗退回肇东警方后,十月十日,凡是曾为此案作证的十名证人悉数被抓捕关押,均遭不同程度逼供,被迫重新出具证言。
十一月二十七日,肇东法院再度开庭。隋鸿渐等人当庭翻供,四人声泪俱下喊冤,称遭刑讯逼供,并要求当庭脱衣验伤,但被法院拒绝。
十二月二十三日,肇东法院作出判决:四人皆犯故意杀人罪(未遂),隋鸿渐与银书军被判五年,隋洪波与隋洪炉被判四年半。四人均当庭表示坚决上诉。
一九九九年四月,绥化中院下达裁定,撤销肇东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六月十七日,肇东法院以不公开方式再次开庭,无一名证人到庭,亦无任何新证据提交。
然而七月二十一日,法院仍作出判决:四人皆犯故意伤害罪,各判处三年徒刑。至此,隋家兄弟四人身心俱已极度虚弱,无力继续上诉,只得接受。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他们终于回到家中。自被关押之日算起,已近五年,远超所判刑期。四人到家第一件事,便是抱头痛哭。
全家十六人被捕,其中十一人无论抓捕或释放,均无任何法律手续。隋鸿渐此时才知,在他被捕一个月后的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其祖母因受惊吓去世;其妹夫的婆婆亦因儿媳被捕受惊,于一九九四年年底离世。
家中原有的酒店与榨油厂,早已关门歇业,彻底败落。如此冤屈,他们自然无法咽下。随后便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申诉之路。
再来说蒋英库这边。杀手王英利出师不利,未能杀死目标,令蒋英库大失颜面,少不得挨了几记耳光。
那位“委托”人赵玉晨亦大为不满,认为所托非人,颇有轻视之意。随后他只扔下五千元酬金——原定十万,仅付二十分之一——便转身离去。
颇具戏剧性的是,没过几日,赵玉晨竟突然亡故,具体死因不明,或许只是急病突发。如此一来,他与钱行长的恩怨纠葛,便彻底成了无头公案。
至于上述那桩冤案,蒋英库是否知晓?难以断定。想来他应当有所耳闻——他那结拜兄弟、公安局副局长张兆伟岂能不知?
但并无确凿信息显示这位张副局长曾在此案中施加影响,此处便不作妄测。
就在那桩冤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蒋英库这边却未曾有半分消停。下一个遭殃的,是那位名叫孟宪明的建筑商。
前文曾提,他是浙江人,时年三十三岁,乃陶瓷大厦的承建方,手下有一支工程队。盖楼期间他担任建筑工长,并同意垫资施工。
蒋英库拖欠其人工费用四十余万元,另加数万元建材款。同时,孟宪明亦从其他公司赊购工程材料,个人外债累计达二百余万。
其工程队三角债缠身,工人工资皆暂欠,待收到工程款后再一并发放。蒋英库欠他数十万巨款,杀心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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