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山太大,容得下两人静坐听风,也容得下方源偶尔驻足。
若他愿留下,便一道看朝霞染透千峰;若他终要启程,那也自有山风送行、云鹤相随——强留不得,也不必留。
方源本就是循着凌云山上空那道异象寻来的,若非如此,怎会踏进这方山门?如今既来了,且看山色如画、灵气丰沛,云气缠绕如纱,呼吸之间筋脉微热,修为竟悄然松动——怪不得上官修远甘愿在此扎根,原来此地真养人、养心、养道。
方源啜一口茶,茶汤清冽回甘,抬眼望向上官修远,眼里笑意温润。
“既然打定了主意,就别再反复琢磨了。眼下这凌云山清风拂面、溪水潺潺,你若真能在此安顿下来,反倒是一场难得的转机——不必忧心,更不必勉强自己。不过说实话,听你这么一说,我倒真有些刮目相看。”
“能守在乡亲们身边,护住生养你的这片土地,对你而言,已是再妥帖不过的选择。我嘛,只是偶然路过此地。如今局势平稳,我后日便要启程远行——毕竟连自己根在何处都记不真切,哪还有什么‘家’可言?”
上官修远听完方源的话,心里顿时透亮:这少年绝非久居一隅之人,两天后启程,怕是铁板钉钉的事。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留不住方源——既没名分,也无理由,更谈不上资格。方源又怎会甘心困在这山坳里,年复一年守着一方水土?
索性不想了。顺其自然吧。不管他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单凭这份沉稳与气魄,就足够让人信服。
上官修远越想越钦佩:年纪轻轻,却已踏遍山川、阅尽世情,独行于天地之间,竟毫无滞碍之感。
凌云山再好,终究不是他的归处;那满目青翠、袅袅炊烟,也留不住一颗早已野惯了的心。
他心里清楚得很——事情既已落定,便无需徒增焦虑。只是偶尔想到这些,仍觉微妙难言。可转念一想,倒也释然:人活一世,本就不必事事分明。
方源早把前路盘算得明明白白。他胸中自有丘壑,脚下自有方向——这世间辽阔,他偏要一步一印,边走边改,边看边悟。
哪处山水入眼,便小住几日;哪座城郭合意,便盘桓数日。至于终点在哪儿?他压根儿没想过。也不必想。
他不怕漂泊,也不惧未知。心无挂碍,步履才轻快;不恋一隅,天地才宽广。
凌云山风景虽好,却不是他停驻的理由。他要尝百味烟火,历千种人间,而非守着一处安稳终老。
他看得清楚:这儿山势雄浑、村舍安宁,上官修远扎根多年,村民脸上常带笑意,宏伟山村亦日渐安稳——这才是最适合上官修远的归宿。
方源放下碗筷,望向对方,语气坦荡:“我无意久留。走到哪儿,歇上三五日便走;山高水长,随遇而安。如今四方安定,我也乐得轻松——走一步,看一步,这偌大天下,我想亲手丈量一遍。”
“沿途有山河作伴,有人间为师,自然也能磨出几分真本事。可你不同,你该留下。凌云山是你扎下根的地方,而外面风雨如晦,险象环生,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闯得过去的。稳住这里,就是守住最实在的光。”
话音刚落,两人便挽起袖子做起晚饭。方源看着上官修远利落地劈柴、淘米、翻炒山菌,动作熟稔得像呼吸一样自然,灶膛里跳跃的火光映着他被烟火熏得微红的脸。
上官修远的日子过得扎实:一面修行吐纳,一面开垦菜畦,种出的豆角青翠欲滴,新摘的竹笋鲜嫩脆爽,蒸煮煎炒皆是山野本味,瞧着就勾人馋虫。
方源心头一暖:若真长住下去,这凌云山,倒真是个养人的好地方。
饭毕收拾停当,方源倚在门框边吹晚风,忽觉时光悄然滑过——原来不知不觉,已在凌云山住了半个多月。
这一切对对方源而言,简直像换了个人。半个月过去,方源收获远超预期,此刻正立于凌云山巅,凝神运转法诀,周身灵气如潮涌动。
他抬手一挥,掌风撕裂空气,竟似能将整座山峦从中斩断;足尖微震,大地便隐隐发颤,岩缝间簌簌落石。这半月来,他的修为涨得实在太猛,快得连自己都心头一凛。
方源原以为修行不过水磨工夫,谁料此地竟藏如此玄机——凌云山中灵脉奔涌,山气蒸腾,他这几日盘旋于云海之上,御风而行,衣袍猎猎,通体舒泰,仿佛与天风融为一体。
他继续向前掠去,虽在凌云山上空游弋,却不敢飞远。楚萧峰还在山中,他不敢轻易离得太远。
日子还没待够,可方源心里清楚:这短短十几日,筋骨已淬得更韧,灵识也愈发敏锐。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暗自吃惊——这进境,未免太烈了些。
就在他贴着山脊低飞时,前方水面忽地泛起一道幽光,漆黑如墨,转瞬即没。
那光似有灵性,直刺心窍,方源心头一紧,脊背微凉。他一边俯冲而下,一边攥紧拳头,脑中飞转:“莫非水底钻出了什么凶物?可不对啊——这地方挨着凌云山,我住了半月,晨昏出入,从未见异象。难道……是山势有变?还是这水下本就藏着什么,只等时机一到才显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洪荒:我一箭,截教全员震惊请大家收藏:(m.zjsw.org)洪荒:我一箭,截教全员震惊爪机书屋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