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佛山天色灰得像没晾干的水泥。林远刚到办公室,刘曼就把一张传真放在他桌上,纸还温热,像刚从火里拽出来。
抬头四个字:《立案通知》。
下面一行:协会以“不正当竞争、侵害行业合法权益”为由起诉,并同步申请行为保全,请求法院责令“停止展示工程节点数据、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接口访问、停止在佛山范围内推广证据包服务”。
陈毅把咖啡放下,骂了一句:“来了。先封口,再谈判。”
刘曼声音发紧:“如果法院真批了,我们页面要下线,银行试点也得停,工地节点会被卡死。”
林远却比昨天更冷静:“行为保全不是判决,是临时措施。法院最在意两件事:一,是否存在‘紧迫性’;二,是否存在‘不可逆损害’。他们会说我们‘泄露’造成不可逆损害。所以——我们只做一件事:把不可逆变成可控,把紧迫变成可复现。”
九点半,法务顾问到场,是个瘦高的中年人,姓罗,讲话干脆:“林总,对方的保全策略很典型:让法官觉得‘不先停就来不及’。你们要赢保全,不是证明自己清白,而是证明——你们已经有足够的风险控制措施,继续运行不会扩大损害。”
林远点头:“所以我们给‘只读镜像’。”
陈毅立刻把屏幕投到墙上:一个新部署的环境,域名后缀带着“-ro”(read-only)。页面最上方一行粗体提示:“司法旁听镜像:只读、脱敏、可复现”。
镜像版里,所有涉及个人、企业敏感字段被打码,材料检测报告只显示编号不显示供应商价格,节点照片保留水印但隐藏定位精度;最重要的是,每一次访问都自动生成审计日志,带时间戳和访问者身份字段。
刘曼看得眼睛发亮:“这就等于告诉法院——你要看,我给你看;你要控,我给你控;但你不能一句话把系统按死。”
林远说:“对。我们不反对监管,我们反对暗门。”
十点四十,住建局许副科长发来短信:协会在局里又闹,说如果不叫停,你们局就要为“泄露风险”背锅。许科长只回了三个字:“走程序。”
这三个字比任何支持都硬——意味着至少没有行政叫停,司法战场必须自己扛。
午后两点,法院保全听证会。
小会议室里没有法槌,只有一张长桌。法官坐在中间,书记员在旁边敲键盘。协会那边来了两个人:律师和一位“专家证人”,穿西装打领带,手里拿着厚厚一摞“行业规范”。
对方律师开场就抛出关键词:“未经认证、数据泄露风险、扰乱秩序、不可逆损害。”每个词都像钉子,钉在法官的“谨慎”上。
然后“专家证人”补刀:“工程数据属于行业敏感信息,未经协会认证的平台展示节点信息,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窥探施工进度、影响招投标公平,造成重大风险。”
陈毅在旁边差点笑出声,被林远按住。
轮到林远陈述时,他没有先讲对错,只递上三份材料:
1)《试点备案回执》(住建局旁听留痕)
2)《银行试点备忘录》(放款条件以证据包最低集替代认证门票)
3)《只读镜像与脱敏策略说明》(字段清单、脱敏规则、访问审计日志样例)
法官抬眼:“你们承认在佛山公开展示节点数据?”
林远点头:“承认。我们展示的是‘证据包摘要’,不是商业秘密;并且展示范围、字段、脱敏策略都有版本号与变更单。我们不追求‘永远不出错’,我们追求‘错了可复现、可纠错、可留痕’。”
对方律师立刻抓住:“你承认展示!那风险已经发生!”
林远不急:“风险是否发生,不是口号,是复现。请问对方指控的‘泄露’具体是哪个字段?哪条链接?哪次访问?取证是否合法?复现步骤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法院准备了只读镜像,法官可以现场旁听复现。”
法官微微皱眉:“复现?”
林远把“复现清单表格”推过去:“任何指控都要填这个表:指控条目、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复现步骤、取证合法说明。对方今天带来的,是观点,不是复现。”
“专家证人”脸色不悦:“行业判断不需要你们的表格!”
林远看向法官,语气更硬,却依旧是规则语言:“法官,我尊重行业判断,但行业判断不能替代法院证据。对方说‘可能导致窥探’,那就请他演示:如何通过我们页面窥探招投标?演示不出来,所谓不可逆损害就只是想象。”
法官沉默片刻,翻看只读镜像说明,问了关键一句:“你们如果继续运行,能否保证不扩大损害?”
林远回答得很干脆:“能。我们现在在佛山范围内启用镜像只读模式:对外展示仅摘要字段;所有访问必须实名登记;任何新增字段必须进入变更单并向旁听联系人备案。我们愿意接受法院指定的第三方对镜像进行抽检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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