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哗哗的下,混合着土腥味,啪啪地打在吴峰脸上,又冷又冰。
后脑勺一阵阵的疼痛,比在特种部队受过的任何伤都难受,脑袋裂开了一样。他感觉自己快要忍受不住了,在这又黑又冷的地方,别这样窝囊的死了。
吴峰,这个华夏特种兵的精英,最后的记忆,还停在热带雨林那场恶战里。
火光冲天,炸弹震得耳朵都聋了。被叛徒出卖,小队被包了饺子,自己作为队长,为了掩护带着重要情报的兄弟们先走,一个人把敌人引开了。子弹打光了,刀子也砍豁了口,最后没招儿,他心一横,拉响了身上最后一颗高爆手雷,跟那帮王八蛋同归于尽了。
为国牺牲,是光荣的。没亲眼看到那个叛徒遭报应,也没能看到国家变得超级强大,有点憋屈,是最大的遗憾。
“我……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可谁知道,死了以后还知道前世的记忆,另有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跟放电影似的涌进他脑子里,混合着半大小子快咽气的感觉,也一块涌了过来。
十四年的贫困生活,爹妈疼弟弟乖巧的日子,很温馨。
白天跟着杨夫子在私塾学习,放学后砍柴打猪草,晚饭后将自己在杨夫子那里学到的知识,教给两个弟弟,目的是节省两个弟弟读私塾的学杂费。
爹娘看到几兄弟认真学习,眼神里有着未来美好的盼头。毕竟这个时代崇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同族亲戚们有点酸溜溜的样儿,自家也有大儿子在杨夫子手下读书,可回家后自己搞不明白,哪有教弟弟的能力哟!
记忆最清楚的是,下雨那个晚上,堂哥吴军,那张因为眼红和贪婪变得歪歪扭扭的脸,还有那根照着后脑勺狠狠砸下来的棍子!
“卫国……别怨哥,谁让你书读得那么好,碍了郭少爷和邱家的路呢,他们给我十两银子要你的命,你可别恨我呀!”
一个身体两个魂,现代的铁血兵王,异世界玄武大陆的穷人家孩子,就在这快断气的身体里,撞到了一块,纠缠着,最后竟然融合在一起了!
“总算弄明白了,我,吴峰,没死透,魂魄穿越到这个玄武大陆的世界,占了刚被人害死的,十四岁小子吴卫国的身了!”
一股子狠劲从吴峰心底冒了出来。
我吴峰啥绝境没闯过?亚马逊深林里头十天十夜都活着出来了,沙漠里头没水没粮还干翻几十个敌人,鬼门关前溜达多少回了!哪能刚来这新地方,就这么窝囊地死在一个小瘪三手里?
“说啥也不能死!为了这身体原来那小子受的冤屈,也为了上天给老子的第二条生命!”
他咬紧牙关,全靠一股意志力撑着,挪动这虚弱不堪,又疼痛难忍的身子。
雨水流进伤口,痛得他一阵阵发晕,也靠这个疼痛使自己保持清醒,不至于晕过去!
凭着特种兵对身体的控制,慢慢调整呼吸,用手压在伤口边上,想让血流的慢点。
“这瘦弱的小身板,也太不顶用了。”吴峰能感觉出来,这少年经常没吃不饱,瘦得跟麻杆似的,没二两力,跟他以前那千锤百炼的筋骨差远了,连一般乡下娃都比不上,怪不得一闷棍就送了命!
他使劲用手肘撑着地,想把上半身支撑起来。
冰凉的雨水淋在头上,让脑子稍微清楚了点。
就在这最艰难的时候,一股热乎乎的气流,从肚脐眼下面那个俗称丹田的位置冒了出来,虽然弱弱的,只有一丝感觉,但特别霸道,开始顺着经脉慢慢流,尤其是往头上那吓人的伤口流去。
热流流过的地方,缓解了疼痛,冰凉的身子也暖和了一点点。
“这……这是内力?不对,这感觉咋这么邪乎……”吴峰心里咯噔一下,一段模模模糊糊、又好像天生就会的口诀和行功路线,在脑子里突然冒了出来…“北冥神功”!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这是正派的功夫,最要紧的就是结攒内力。内力多了,自己就强大了,还能吸收敌人的内力增加自己的内力,就像那北边的大海,在多的大江大河都装得下…”
“能把别人的内力吸过来,给自己用…我靠!这不是金庸小说里头那最厉害的功夫吗?!”
这个惊喜像闪电似的,一下子把他心里的黑暗照亮了。吴峰立马明白了,这估计就是他穿越带过来的“金手指”,是他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活下来、甚至能混出头的最大本钱!
虽说现在这股北冥真气微弱得很,跟头发丝似的,估计是北冥神功护主才生出来的,但这就有了强大起来的根基,给陷在绝境里的吴卫国,在异世界活下来的希望。
必须活下去!赶紧回那个穷得叮当响但却暖乎乎的家!
融合了吴卫国的记忆后,知道山脚下那几间破茅草屋就是吴家村。
他家,就是边上那破茅草屋。
他吸了口冷气,忍着眩晕和疼痛,开始一下一下往家那边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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