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府衙的卷宗库在清晨时分最是寂静。
宋慈坐在长案前,摊开的不是毛山案的卷宗,而是一份三年前的旧档——玉娘案。纸张已经泛黄,墨迹也有些晕开,但那些描述依然清晰如昨:
“死者玉娘,孙门遗孀,年三十八,独居梧桐巷。庆元十年七月初九夜,为人所害。脖颈有勒痕,衣衫不整,疑生前受辱。家中财物无失,唯失一青玉佩,系其夫遗物……”
宋慈的手指停在那句“唯失一青玉佩”。
他想起时宇慧荷包里的那块玉。青玉,云纹,刻着“孙”字——玉娘的亡夫,正是姓孙。
巧合?
他继续往下看。案卷记录简略,仅有三页,最后的结论是“疑为流匪劫色,追捕未果”。但宋慈注意到勘验记录里的一处细节:玉娘家门锁完好,窗户从内插着,凶手应是叫门而入。
熟人。
还有一处:玉娘指甲缝里有靛蓝色棉线,与毛山案一致。
宋慈放下卷宗,看向窗外。晨光透过高窗,在地面上投下菱形的光斑。尘埃在光柱中缓缓飘浮,像无数未安息的魂灵。
“大人。”宋安推门进来,手里拿着几份文书,“查到了。韩仕森的妻子苏氏,三年前六月病故,医案上写的是‘心症突发’。但当时诊治的郎中已经离开临安,去了南边,找不到了。”
“六月。”宋慈重复这个时间,“玉娘案在七月。苏氏死后一个月。”
他站起身,在狭小的空间里踱步:“苏氏的死,玉娘的死,时间挨得太近了。”
“大人怀疑苏氏的死也有问题?”
宋慈没有直接回答。他走回案前,抽出另一份卷宗——那是两年前的一桩失火案,死者是一对姓陈的老夫妇,住城北。卷宗记录:灶火未熄,引燃柴堆,夫妇皆殁。
很普通的意外。
但宋慈记得冯老头的话——韩仕森的舅舅舅娘,七八年前死于火灾。
时间对不上。
除非……
“宋安,去查查这对陈姓夫妇。”宋慈指着卷宗,“他们的籍贯、亲属,还有……他们和韩仕森有没有关联。”
“是。”
宋安走后,宋慈重新坐回案前。他将几份卷宗并排摊开:玉娘案、毛山案、还有其他五起未破的女子被害案。又铺开一张白纸,开始书写。
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一、凶手特征:
1. 熟悉受害者生活规律(多为户籍管辖区内)
2. 可能身着靛蓝色吏服(多案发现靛蓝棉线)
3. 作案手法熟练,先控制或杀害男性,再侵犯杀害女性
4. 每案取走一物(玉娘案失玉佩,他案或有类似,未记录)
二、韩仕森疑点:
1. 符合以上特征(户籍吏,着靛蓝服,熟悉辖区)
2. 妻苏氏死因存疑,时间在玉娘案前
3. 童年受舅娘虐待,与“恨舅舅舅娘”吻合
4. 现场发现纽扣、红线,需比对
写到“童年受舅娘虐待”时,宋慈的笔顿了顿。
他想起自己办过的一桩旧案,凶手是个老实巴交的佃户,因为幼时被地主虐待,长大后专杀与地主面貌相似的老者。抓到那人时,他跪在地上哭喊:“他们看着我,就像当年那个老畜生看着我……”
有些伤口,永远不会愈合。它们只会溃烂,化脓,最后把整个人都腐蚀掉。
如果韩仕森真是凶手,那么这些受害者——这些普通的夫妻——在他眼中,或许根本不是具体的人,而是童年阴影的投射。舅舅,舅娘,所有像他们的人,都该杀。
一种扭曲的“清洗”。
宋慈放下笔,揉了揉眉心。推理再缜密,终究是推测。他需要证据,实实在在的证据。
而证据,往往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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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巷,韩家。
时宇慧一夜未眠。天蒙蒙亮时,她终于做了决定——去找父亲时明涛。这件事她一个人扛不住,必须有人商量。
她轻手轻脚起身,韩智杰还在睡,眉头微蹙,像是梦里也不安稳。时宇慧替他掖了掖被角,心里一阵刺痛。如果真相如她所想,这个家,这个男人,她还能留住吗?
收拾停当,她揣着荷包正要出门,却听见外屋有动静。
是韩仕森。
他起得早,已经在院子里打水洗漱。晨光里,他穿着家常的灰布衣裳,动作慢条斯理,挽袖,打水,洗脸,每一个动作都透着寻常日子的平静。
时宇慧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着。
韩仕森洗完脸,没有立刻回屋,而是站在院子中央,仰头看着天色。秋天的清晨,天空是一种干净的青灰色,几缕云丝像撕碎的棉絮。
他就那样站着,一动不动,像一尊石像。
许久,他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握在掌心,看了很久。
距离远,时宇慧看不清那是什么,但隐约觉得是个小物件,像是……玉佩?
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韩仕森忽然转头,看向她这间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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