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沈遂之说,“我们唱。”
三天后,北京朝阳区一个老旧小区的地下室。
这是沈遂之15岁刚到北京时住过的地方——十平米,没窗户,月租三百。后来他红了,买下了这个地下室,但没装修,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墙上还贴着他当年的练功计划表,纸张已经发黄脆裂。
此刻,地下室里摆着简单的乐器——一架琵琶,一支笛子,还有从剧团借来的锣鼓铙钹。
热巴抱着琵琶试音,手指有些生疏,但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刘亦菲拿着笛子,在练习《赤伶》的主旋律。沈遂之站在房间中央,对着墙上的镜子练身段——二十年没练,腿抬不到那么高了,腰也没那么软了,但眼神还在。
镜子里的男人,三十四岁,眼角有了细纹,身材保持得很好,但肌肉线条已经不像年轻时那样凌厉。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练功裤,赤脚站在水泥地上,像个……回归本真的手艺人。
“先从第一段开始。”沈遂之说,“我唱,你们跟着。”
他深吸一口气,开腔——
“戏一折 水袖起落
唱悲欢唱离合 无关我
扇开合 锣鼓响又默
戏中情戏外人 凭谁说”
声音出来的瞬间,热巴和刘亦菲都愣住了。
那是一种她们从未听过的沈遂之——不是影帝的低沉磁性,不是商界大佬的威严冷冽,而是一种……带着戏腔的、清亮中透着沧桑的嗓音。每个字都咬得很准,每个音都拐着弯,像毛笔在宣纸上留下的飞白。
热巴的琵琶跟了上来,刘亦菲的笛子也加入。简陋的地下室里,三种声音交织——沈遂之的戏腔,热巴的琵琶,刘亦菲的笛子。没有专业的录音设备,没有华丽的编曲,只有最原始的、直击人心的声音。
唱到高潮处,沈遂之做了个云手,水袖是虚的,但动作标准得让人心疼: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忧国 哪怕无人知我——”
最后一句,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像一把利剑刺破长空,然后在最高处颤抖着碎裂,化作一声叹息。
余音在地下室里回荡,久久不散。
热巴的琵琶弦停住了,刘亦菲的笛子也放下了。三个人的呼吸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沈遂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角有泪。
二十年了。
他以为自己忘了怎么唱戏,忘了怎么当个“戏子”。可刚才开口的瞬间,肌肉记忆回来了,师父的教诲回来了,那个4岁、宁可吃馒头也要唱戏的少年,回来了。
“再来。”他说,声音沙哑。
“遂之……”刘亦菲想说什么。
“再来。”沈遂之重复,眼神坚定。
这一次,热巴的琵琶更加流畅,刘亦菲的笛子更加投入。沈遂之完全放开了——他不再是在北京CBD运筹帷幄的沈总,不再是红毯上光芒万丈的影帝,他就是裴晏之,就是那个在乱世中,用生命唱最后一出戏的戏子。
他唱到“台下人走过 不见旧颜色”时,声音里的悲怆让热巴哭了。
他唱到“台上人唱着 心碎离别歌”时,刘亦菲的笛子颤了一下。
当最后一句“莫嘲风月戏 莫笑人荒唐 也曾问青黄 也曾铿锵唱兴亡”结束时,三个人都沉默了。
地下室里只有呼吸声,和隐约的、压抑的抽泣。
“多久没这么唱过了?”热巴擦掉眼泪问。
“记不清了。”沈遂之说,“从2000年离开剧团,到今天。”
刘亦菲走过来,伸手摸他的脸:“你唱戏时,眼睛里的星星……回来了。”
沈遂之握住她的手,又握住热巴的手。
三只手,沾着汗,微微颤抖。
“我想录下来。”他说,“就这个版本,就在这个地下室。不修音,不包装,就我们三个人,一首《赤伶》。”
“什么时候发布?”热巴问。
“下周五,晚上八点。”沈遂之看着她们,“那天是我离开剧团十五周年。”
接下来的七天,沈遂之推掉了所有商业活动。
他每天下午两点到地下室,和热巴、刘亦菲排练。热巴请了中央音乐学院的琵琶老师恶补技巧,刘亦菲每天练笛子六个小时,手指磨出了水泡。沈遂之重新开始练功——压腿,吊嗓,练身段。三十八岁的身体不像十五岁那么听话了,但他咬牙坚持。
第四天,杨天真找来了。
她推开地下室的门时,看见的是这样的画面——沈遂之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满头大汗地练云手;热巴抱着琵琶,手指缠着创可贴还在练轮指;刘亦菲吹笛子吹到嘴唇发白,还在反复练习一个转音。
“沈总,”杨天真声音发颤,“您知道您在干什么吗?”
“知道。”沈遂之没停,“在唱戏。”
“可下周是《创造101》总决赛,您答应要当特邀评委的。还有和腾讯的五十亿融资谈判,和好莱坞的合拍片签约仪式,还有……”
“都推了。”沈遂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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