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关汉卿,已经成了元杂剧界的“领军人物”。他的剧本不仅在大都演出,还传遍了全国各地,甚至传到了蒙古贵族的帐篷里。很多艺人都以能演关汉卿的戏为荣,很多文人都以能和关汉卿唱和为幸。“曲圣”这个雅号,不再只是勾栏瓦舍里的“民间认证”,而是成了整个元曲界公认的“金字招牌”——而关汉卿,也用自己的高产和高质,证明了“曲圣”之名,实至名归。
第三章 江湖气与真性情:“曲圣”的烟火人生
提到“圣人”,很多人都会想到“温文尔雅、不苟言笑”的形象,但关汉卿这个“曲圣”,却完全打破了这个刻板印象——他不仅是才华横溢的编剧,还是个江湖气十足、真性情外露的“市井达人”。他的人生,没有文人的酸腐,没有圣人的架子,满是烟火气和江湖味,而这,也正是“曲圣”雅号最可爱、最动人的地方。
关汉卿的“江湖气”,首先体现在他的交友上。他的朋友,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既有马致远、白朴这样的文人墨客,也有珠帘秀、顺时秀这样的杂剧艺人,还有说书的、杂耍的、开酒馆的、做小买卖的。他从不以身份地位看人,只要合得来、够仗义,他就愿意和对方交朋友。有一次,一个说书先生因为得罪了当地的恶霸,被打得遍体鳞伤,还被抢走了说书的道具。关汉卿听说后,二话不说,带着几个艺人朋友找上门去,不仅帮说书先生要回了道具,还当场写了一段小曲,把恶霸的丑事编成段子,在勾栏里演唱,让恶霸声名狼藉。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那个说书先生了——这就是关汉卿的江湖义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用自己的方式保护身边的人。
关汉卿的“真性情”,还体现在他的生活态度上。他爱喝酒,爱热闹,爱享受生活,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他在《南吕·一枝花·不伏老》里,把自己的生活写得活色生香:“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哪,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这段曲子,简直就是关汉卿的“自白书”:他热爱生活,喜欢各种娱乐活动;他不服老,就算老了、病了,也依然要享受生活的乐趣;他不装清高,坦然承认自己喜欢“烟花路”(指勾栏瓦舍、艺人聚集的地方)。这种坦然、洒脱的真性情,在当时的文人中是非常少见的。
关汉卿还特别“护短”,尤其是护着和他合作的艺人们。在那个时代,艺人的地位很低,被称为“倡优”,经常受到权贵的欺压和侮辱。但关汉卿却从不把他们当“下等人”,而是把他们当作平等的合作伙伴和朋友。有一次,珠帘秀在演出时,被一个蒙古贵族当众调戏,贵族不仅要求珠帘秀陪酒,还想把她强行带走。关汉卿当时正在后台看排练,听到消息后,立刻冲了出来,挡在珠帘秀面前,对着贵族大声说:“她是艺人,是靠本事吃饭的,不是你随意调戏的玩物!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我就把你的所作所为写成曲子,让全大都的人都知道你的丑事!”那个贵族早就听说过关汉卿的名声,知道他的曲子传播力极强,只好悻悻地走了。事后,珠帘秀感动地说:“关先生,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而关汉卿却笑着说:“咱们都是江湖儿女,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关汉卿的烟火人生,还充满了“趣味”。他喜欢和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甚至还会“互怼”。他和王和卿是出了名的“欢喜冤家”,两人经常互相调侃。有一次,王和卿看到一只大蝴蝶飞过,灵感突发,写了首《咏大蝴蝶》:“弹破庄周梦,两翅驾东风。三百座名园、一采一个空。难道风流种,唬杀寻芳的蜜蜂。轻轻的飞动,把卖花人扇过桥东。”这首曲子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觉得写得好。关汉卿不服气,也写了首曲子调侃王和卿,说他的蝴蝶“飞得太高,不接地气”,还不如自己写的“铜豌豆”实在。两人就这么一来二去,斗嘴斗了一辈子,却也互相成就了一辈子——正是这种轻松、有趣的相处模式,让他们的创作充满了活力。
关汉卿还特别“接地气”,一点都没有“圣人”的架子。他经常和艺人们一起吃大锅饭、住简陋的客栈,一起讨论剧本、排练剧目。有一次,剧组在外地演出,住的客栈条件很差,晚上又冷又潮,有个年轻艺人抱怨说:“关先生,咱们好歹也是有名气的班子,怎么住这么差的地方啊?”关汉卿笑着说:“住得差怎么了?只要能把戏演好,让老百姓喜欢,就算住茅草屋我也愿意。再说了,住在这里,还能听到隔壁老百姓聊天,说不定还能找到新剧本的灵感呢!”说完,他就真的去和客栈老板、隔壁邻居聊天,果然,没过多久,他就根据聊天听到的故事,写出了一个新的小戏,演出后大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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