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国安沉默了许久,又提出想见见家人。警方满足其要求后,他终于彻底崩溃,将所知情况和盘托出。
那么,范国安最终是否被判死刑?
此处可作交代:他确未判处死刑,而是被判死缓,留得性命。正因他的供述,张启祥与赵永胜随即暴露。
1987年8月13日凌晨两点半,警方在西安市黄雁村张启祥一位亲戚家的储藏室内,将其抓获。
同年12月1日深夜,又在酒泉市金塔县氮肥厂的传达室里屋,将赵永胜缉拿归案。
至此,前述几起杀人重案的主要凶犯,均已落网。警方自然松了一口气。
综观全案,魏振海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主要仍是“打手”与“杀手”,尚非核心主谋,至多算个三号人物。但他确也纠集了一些愿为其卖命的死党。
原本故事若到此为止,将魏振海依法处决,其名或许仅局限于地方性案卷之中,随时间流逝而被人淡忘。
然而,谁都未曾预料,此人竟能“死中求活”,从看守所内成功脱逃。正是这场震惊全国的越狱,彻底改变了一切。
至于他究竟如何逃脱?坊间流传版本不一,所述难免有出入,读者自可斟酌取舍,我们终究并非亲历者。
魏振海是由新城区公安分局抓获的。然而,抓到他之后,分局并未立即将案件移交市局。
这背后有个缘由:当时存在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若哪个分局或派出所独立破获案件,可按缴获赃款的一定比例获得提成,此外还有相应的政绩考量。因此,新城区分局决定将魏振海关押在自己手中。
但分局自身的看守所条件有限,他们唯恐关押不稳,便转而向市局看守所租用了两间囚室。
其中一间由两名分局派出的民警驻守,专职看管;另一间则关押着魏振海及另外四名轻刑犯。
对于魏振海这样的重犯,通常会配以几名轻刑犯同监,一则因其身戴重镣,行动多有不便,需人协助日常;二则也是让这些人从旁监视,以防其自杀或再生事端。
这样的安排却造成了一种微妙的局面:看守所方面以为有分局民警在场看守,责任明确;分局民警则认为身处市局看守所内,既有管教又有武警,应是多重保险。
结果,双方反而都有些依赖对方,看守环节出现了松懈。
这座看守所由内外两院构成,中间以一条通道相连。魏振海所在的囚室是半地下结构,窗户的上沿略高于地面。当时所内正在维修,院子里堆放着不少木杆、梯子等杂物。
再看魏振海本人。审讯中,他始终拒绝认罪,百般狡辩。
警方指出:“你身上的枪与两起命案现场弹头比对吻合。”
他却道:“枪或许杀过人,但未必是我用的。枪有时不在我身上,谁开的枪,我怎知道?”
警方又言:“你的同伙都已招供。”
他竟冷笑反问:“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我与他们无冤无仇,甚至素不相识,为何要杀他们?”
主审警官王爱军闻言拍案怒斥:“为什么?为了钱!”
魏振海却撇撇嘴,故作惊惧:“哎哟,声音小点,吓死人了。你这人说话太粗鲁,我不屑与粗鲁之人交谈。想打我吗?尽管打,打了,我便一个字都不再说。”
其态度之猖狂,俨然一副“滚刀肉”的做派。
转入看守所后,他提出要求:监内苦闷,要学习文化知识,先是索要日语书籍,自学数日后又称太难放弃;转而要求看《资治通鉴》;不久又改口要看杂志、报纸。
当报刊送来后,他读到了关于东北“二王”案件的报道。
他便对同监舍的人高谈阔论:“‘二王’失败,就败在逃进深山。山林里蚊虫肆虐,缺食少水,更与外界隔绝,信息全无,岂能长久?这哥俩缺的是脑子。若换作是我,绝不住那绝路上走。”
他整日絮叨这些,同监者听得厌烦,心想一个将死之人,过这嘴瘾又有何用。
然而,转机悄然而至。
一日,一名电工(亦是所内管教)进入监室修理电灯。修毕,恰逢隔壁监舍发生斗殴,电工匆忙赶去处理,不慎将一把尖嘴钳遗落在室内。
魏振海眼疾手快,立刻拾起,藏匿于一个极其隐蔽之处。
至于具体藏于何处,外界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他用绳子将钳子悬吊于厕所蹲坑的木板之下。
此说其实颇值得推敲。上世纪九十年代,许多看守所已使用水泥蹲便池,即便更早建造的设施,在监室狭小空间内设置木板蹲坑亦不现实——卫生与安全隐患极大。历来监内多用便桶,每日清倒。
因此,“木板藏钳”之说并不可信。真实藏匿地点已难考证,但此事确为后续越狱埋下了伏笔。
钳子失窃,看守所内自然进行过一番彻底搜查,却一无所获。最终只能推测或许是遗失在其他地方,此事便不了了之。
然而,仅有一把尖嘴钳,尚不足以助他脱困——他所戴的是重型脚镣,钳口粗实,非寻常工具可以撼动。
魏振海还需要更好的机会,而他的“运气”,似乎真的又来了。
一日,同监舍的一名犯人外出(许是放风或倾倒马桶),偶然捡回一片寸余长的细锯条。
回监后,他将锯条悄悄递给魏振海:“大哥,你看这东西有没有用?”
魏振海一见,心头骤喜——这真是雪中送炭。有了它,脱困的工具便凑齐了。
自此,他利用一切不易察觉的时机,以这片小锯条耐心而缓慢地锯磨手脚重镣。
这是个极耗时的活计,镣铐粗实,锯条细小,非一朝一夕可成。他每日锯磨少许,随后便用布条将锯痕仔细缠裹——镣铐磨脚,缠布本是常事,故而并未引起怀疑。
如此多日,手脚镣铐的关键部位终于被锯磨得仅剩一丝相连。
与此同时,他还伺机踩着他人的肩膀,用钳子和锯条对付窗框——那铁窗虽有栏杆,却嵌在木制窗框之中。他一点点地锯抠木框,事后又用泥灰小心糊抹,遮掩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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