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C-ARB-0001发布后的第二天,微信群里出现一种久违的轻松——大家终于能用一句话结束争吵:
“看判例编号。”
可轻松没持续多久,新的“专业热闹”就来了。
协会周秘书长发了一张海报,海报标题很响亮:
《入口合规白皮书发布会》
“统一行业口径|专家解读判例|合规认证路径”
门票:2980/席(含证书)
海报角落还有一行小字:
“参会单位将优先获得最新口径更新与案例库全文。”
刘曼看到那行小字,脸色立刻沉下来:“他们要把判例库变成付费资料库。‘优先获得口径更新’这就是卖解释权。”
陈毅更直接:“这是把我们做出来的公共仲裁,搬进培训教室,然后收钱发证。”
林远没急。他反而先把那张海报放大,看那行“含证书”。
“证书。”他轻声念了一遍,像念出一个熟悉的套路:
认证售票、培训售票、解释权售票——三件事往往是连在一起的。
一旦“证书”被捆绑到“合规”,门票就不是门票了,是“通行证”。
他在白板上写下五个字:
判例库必须公共。
然后又补了一行更狠的:
培训可以卖,通行证不能卖。
1)公共接口新增:判例库(Casebook)托管页
当天晚上,公共接口主页多了一个新入口,名字很朴素:
Casebook|判例库(RFC仲裁记录)
页面结构也很朴素,但每一项都在拆门票:
判例编号(RFC-ARB-0001…)
争议条款编号(链接到规范条款)
结论(PASS/WARN/FAIL)
复现步骤(最小化、脱敏)
适用边界(时间窗/漂移范围/必带字段)
关联的测试套件版本(IngressConform v0.1/v0.2)
变更单(若有规范或测试补丁)
最关键的是页面顶部一段“声明”,短到像免责声明:
“判例库为公共治理资产,任何机构均可引用与转述。
但不得以‘持有全文’或‘内部口径’作为合规条件或优先条件。
合规以公开规范+公开测试+公开判例为准。”
林远让陈毅把这段声明编号化,写成可引用的条款:CASE-OPEN-01。
“声明必须能被引用。”林远说,“否则别人会说你只是公告。我们要把‘判例库公共托管’写成规则。”
银行何经理转发给内部风控群,附一句:“判例库公开后,任何‘内部口径’不再被采信。”
审计联络也补:“培训会可以开,但不能制造‘信息不对称’。”
2)对协会的回应:不撕破脸,但把边界写死
省信息处不可能跟协会公开撕破脸。现实里很多事要留体面。
林远也知道:体面可以留,边界不能让。
副处长联络员发了一封很短的函,措辞温和,但每一句都像钉子:
认可行业交流与培训价值
欢迎引用公共接口判例库内容
但强调:
1)判例库全文公开,不存在“优先获得”
2)任何证书不得与合规、排期、入口目录挂钩
3)不得宣称“内部口径优先/最新口径专享”
4)若出现误导宣传,将纳入风险干扰源线索池并公开澄清
这封函发出去后,协会那边很快把海报改了:
“优先获得口径更新”那行小字消失了,门票价格没变,“含证书”还在。
刘曼冷笑:“他们还想用证书卖钱。”
林远没阻止:“证书卖钱可以。但证书必须变成‘学习证明’,不能变成‘通行证’。我们要把通行证这条路堵死。”
3)证书去通行证:合规不认证书,只认证据
于是公共接口又加了一条FAQ,标题很短:
“合规靠什么?”
答案也短:
合规靠:通过IngressConform测试 + 通过公开目录登记
合规争议靠:RFC仲裁判例
合规不靠:任何培训证书/协会认证/专家背书
并且把“证书不被采信”写成可引用条款:CERT-NO-ACCESS-01。
“你可以学。”林远说,“你也可以拿证书。但证书不能帮你插队,不能帮你上目录,不能帮你免测试。”
这句话等于把“证书门票”拔掉了电源。
4)第一场“证书门票”反扑:城市被吓
但现实很快给了他们一拳。
某个新加入试点的城市负责人打电话给陈毅,语气焦虑:“我们领导看到协会的海报,说不参加就拿不到最新口径,会不会影响我们通过?是不是必须买票?”
陈毅一时不知道怎么安抚。
林远接过电话,只说了三句话,每句都能落到公开页面上:
1)“判例库是公开的,你现在打开公共接口就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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